【提案建议】柯杨:结合学科特点,完善学科评估指标体系

【提案建议】柯杨:结合学科特点,完善学科评估指标体系

       案由:

       关于学科评估一般情况及进步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组织开展的学科评估,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的学科划分,对具有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资格的一级学科进行的整体水平评估。第一轮、第二轮评估分别于2004年、2008年进行, 2011年12月23日正式启动的第三轮评估,是发展中心进行大量调研分析进一步改进优化使评估指标越加趋于合理的过程,对推动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指标中有不少改革的内容,受到大家广泛认可赞同,不在此赘述。

       现状:

       仍需改进的问题

  新的评估指标还需要在如下两个方面进一步优化:一是对特殊专业不能一刀切;二是逐渐减少“中国特色”的指标,使之更加国际化。

  首先,临床医学的专业学位教育在评估中具有很强的特殊性。临床医学与口腔医学承担着培养未来合格临床医师、口腔医师,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重任。其专业学位培养方式既符合专业学位对应档次应用人才的培养目标,也体现了医学毕业后教育的特殊性,同时解决了医学人才高学历学位问题。能够承担医学专业学位培养的都是高水平的大学附属医院。

       临床能力是临床医师、口腔医师水平的主要衡量指标。在研究生的临床实践中,我们既要重视知识的传授,又要重视临床能力的培养和素质的提高。在培养过程中,要特别强调培养他们的沟通能力,提高临床专业理论水平,强化临床技能,训练临床医学思维能力,让医术和医德相结合,培养出优秀的高层次临床医学人才。

  本套学科评估体系标准较为泛化,有约3/4的指标都倾向于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的评价,对医学学科更加重要的临床技能、医德医风、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等方面缺乏系统性的考核评价。除了一级指标科学研究水平外,二级指标“专家团队情况”中突出中青年专家数在一定程度也反映了科研水平,中青年专家强项为科学研究,在整体学科所承担的任务中,如何平衡好医疗、教学和科研的力量需要根据学科发展的定位和内涵进行分析。现在,培养应用型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国家政策的重要方向,临床能力训练需占用大部分时间,相对在课题研究、申请项目和基金等方面精力较少,且目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逐步接轨,进一步限制了研究生的科研时间,但该指标体系对医学研究生的评价还是以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作为主要评价标准,如不进行调整,会在医学研究生的培养方面进一步导向重科研轻实践,重SCI论文而轻临床工作能力。

  其次,在各学科的评估指标中,各类成果奖仍然占有较大比重。这一指标过于中国阶段性特色,有如下几个可能的弊端:(1)对于科研的成果已有SCI的指标、引用率指标显示成果均是在此基础上申报获得,因此再用成果指标造成重复计算;(2)报成果的过程是在成果取得后,靠专家本人用学术以外的功夫整合显示的过程。因各种评估均要求这样的指标,使之已显出负面的诱导作用,甚至助长不良风气。

       建议:

   一、在下一轮的学科评估时,特设临床医学专业指标。

       师资队伍和资源: (1)临床/口腔医学院基本很少有所谓“专职教师”,建议取消A3“专职教师数”;(2)在A4“重点学科与重点实验室”中建议增加“卫生部重点专科”指标,强调临床实力的考核;(3)建议增加评价培训保障条件的指标,如教学激励政策、医疗对培训的支撑、培训时间和空间保障、电子化资源建设等,并量化。

       人才培养质量:结合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研究生培养目标:(1)建议增加临床能力的评价,如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通过率等;(2)建议增加学科的社会服务能力评价指标,如医疗服务能力、诊疗结果、患者满意度和医师认同度等指标。

  学科声誉:强化这个指标可以更好地反映临床医学院对医学教育和国家健康事业发展所做的贡献,包括教育理念、人才输出、医疗水平、管理方式等方面。学科声誉所代表的内涵更能反映目前临床医学的重要特征,相较其他以科研评价为主的指标更能表现出临床医学的特点。

       二、建议在整个评估指标中逐渐取消各种成果奖项,以这一国家重要学科评估体系树立“注重实质成果,鼓励潜心研究,尽量减少功利性诱导”的好风气。建议增加B1“代表性学术论文质量”的权重,减少或去除B2“科研获奖情况”的权重。

(统战部 供稿)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