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启动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3月15日,北京大学公布了2015年“博雅人才培养计划”招生简章,这是继10天前公布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后,北大在高考招生改革方面开展的一项新探索。该计划旨在通过综合评价的方式录取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志向远大、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等综合素质优秀的高中毕业生。

  据北大招生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该计划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的基本精神和要求,结合北京大学人才选拔的经验与实践所制定,是进一步贯彻和实现北大人才培养理念、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招生改革举措。该负责人强调,招生是人才培养的基础性、系统性工程,“博雅人才培养计划”为“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学生圆梦北大拓宽了渠道,也体现了作为教育改革“试验田”的北大在服务国家战略方面的使命担当。定名“博雅”,一方面取自北大校内著名景观博雅塔,另一方面也与中国文化中渊博正雅的传统相契合,体现了北大人文精神的源远流长;同时,它还体现了北大以学生为本,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批判性思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以及将博雅教育和专业教育有机融合的育人模式。

  在谈到该计划与“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关系时,该负责人表示,2009年启动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在北大招生改革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它的公平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已被社会广泛认可,树立了社会诚信的标杆,也对中学开展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起到应有的引导作用。根据学生入学后的成长跟踪统计,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的学生是在北大表现最为出色、综合素质最为优秀的群体之一,因此,“博雅人才培养计划”将充分借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

  同时,该负责人也谈到,“博雅人才培养计划”并不是“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简单翻版,而是在原来基础上的改进和完善:首先,取消了推荐学校限制和推荐名额,扩大了选拔范围,学生自愿报名,由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其次,将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为了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该计划强调了对农村地区中学和农村户籍考生的政策倾斜;第三,该计划是全方位、全过程的招生,并且将招生融入了人才培养的完整体系,北京大学将依托文理医工学科综合优势、深厚的人文底蕴和宽阔的国际视野,对通过该计划招收的学生,采取优先推荐进入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和北京大学相关学科专业的拔尖人才培养项目、优先推荐参加科研活动、优先推荐参加赴海外知名大学交流交换项目、优先推荐参加实习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等措施,重点培养学生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独立思考能力和批判精神,提升学生科学与人文素养,锻炼学生团队协作、组织协调和沟通表达等能力。

  针对该计划与此前出台的自主招生政策的区别,该负责人表示,自主招生和“博雅人才培养计划”都是结合北京大学“培养以天下为己任,具有健康体魄与健全人格、独立思考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全球视野的卓越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开展的招生改革实践。二者皆以选拔符合北大人才培养理念和培养要求的优秀拔尖人才为目标,但在人才定位上有所区别。自主招生主要侧重于选拔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目的在于依托北大雄厚的学科实力,经过严格的学术训练和专业学习,培养能占领世界学术前沿的创新人才;“博雅人才培养计划”主要侧重于选拔综合素质全面、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培养能推动社会进步、民族复兴的各类杰出人才。

  据介绍,在该计划的选拔过程中,北京大学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结合考生所在中学人才培养理念与实践,近年来考入北京大学生源质量及入校后的综合表现等情况,由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初步审核评价,初步审核评价结果分“优秀”、“通过”、“不通过”三个档次。初步审核评价结果“优秀”的考生可直接进入复试面试环节,“通过”的考生获得复试资格。北京大学将对初审合格、获得复试测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从学生高中阶段全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学业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情况、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情况)、初步审核评价、复试测试成绩及体质测试结果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做出综合评价认定。获得“博雅人才培养计划”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录取时最高可获降至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

  据悉,“博雅人才培养计划”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工作将于4月10日截止,初审名单将于5月初公示,测试时间为6月10日至11日,最终入选考生名单将于6月22日左右公示。

  附:北京大学2015年“博雅人才培养计划”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北京大学综合改革方案》,为进一步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元综合评价人才选拔新模式,北京大学在认真总结长期以来开展自主招生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决定于2015年启动“博雅人才培养计划” (以下简称“博雅计划”),实行综合评价模式招收优秀高中毕业生。欢迎广大“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北京大学2015年“博雅计划”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一、招生对象

  综合素质优秀,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志向远大明确、有强烈社会责任感;

  2、具有发展潜能、有强烈的好奇心;

  3、学业成绩突出、基础学业成绩原则上应位居全年级前1%以内(文理科类分列)。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2015年北大“博雅计划”招生规模控制在教育部核定的学校深化招考机制改革综合评价试点的招生规模之内,宁缺毋滥。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普通类专业和医学类专业不可兼报):

  

  

  

  三、报名方法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北京大学2015年“博雅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 

  报名时间: 2015年4月10日24:00截止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四、选拔程序

  1、初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结合考生所在中学人才培养理念与实践、近年来考入北京大学生源质量及入校后的综合表现等情况,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初步审核评价,初步审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个档次。初步审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考生可直接进入复试面试环节,“通过”的考生获得复试资格,“不通过”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选拨环节。

  2、测试: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根据网上报名系统内的测试通知要求,参加北大组织的测试。

  3、测试时间:2015年6月10日-11日(具体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4、测试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5、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入选资格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6、志愿填报:公示合格的入选资格考生,根据北大认定结果中的要求填报。

  7、录取:按北大认定结果进行录取。

  五、考核方法及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北京大学将对获得复试测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从考生高中阶段全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学业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情况、以及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情况)、初步审核评价、复试测试成绩及体质测试结果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做出综合评价认定。获得北大“博雅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录取时最高可获降至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由北大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确定。

  为了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2015年北京大学将在“博雅计划”中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中学和农村户籍考生的政策倾斜。

  六、培养计划

  对于通过“博雅计划”入学的学生,北京大学将结合“培养以天下为己任,具有健康体魄与健全人格、独立思考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全球视野的卓越人才”的培养目标,依托文理医工学科综合优势、深厚的人文底蕴和优良的国际化育人环境,将博雅教育和专业教育有机融合,重点培养学生的责任感与使命感、独立思考能力和批判精神,提升学生科学与人文素养。相关措施如下:

  1、优先推荐进入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和北京大学相关学科专业的拔尖人才培养项目;

  2、优先推荐参加科研活动;

  3、优先推荐参加赴海外知名大学交流、交换项目;

  4、优先推荐参加实习、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等;

  5、优先安排各院系知名教授担任本科期间导师。

  七、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4月10日 24:00。

  2、初审结果查询:2015年5月初。

  3、测试通知:初审合格考生按通知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测试通知。

  4、测试时间:2015年6月10日-11日(具体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5、测试结果公布:2015年6月22日左右。

  6、志愿填报:根据北大认定结果中的要求填报。

  7、录取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为准。

  八、监督机制

  1、北京大学“博雅计划”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初审和测试过程,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北京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 62755622。

  2、北京大学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相关中学应按教育部要求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九、附则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北大“博雅计划”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博雅计划”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学校申请资助。

  3、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9室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 62751407

  传真:(010) 62554332

  邮件:bdzsb@pku.edu.cn

  北大招生网:http://www.gotopku.cn 

  北大主页: http://www.pku.edu.cn 

  (北大新闻网)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