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教育信访工作

教育部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教育信访工作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已于1月10日经温家宝总理签署公布,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全面推动新颁布的《信访条例》在教育系统的贯彻实施,4月14日至15日,教育部在京举办《信访条例》学习培训班。教育部党组高度重视此次学习培训工作,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校认真学好、用好《信访条例》,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教育信访工作。

  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郑树山出席学习培训班并讲话。他指出,新的《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是信访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重要标志,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必将产生深远影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一定要充分认识修订《信访条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信访条例》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教育信访工作。

  郑树山强调,修订后的《信访条例》内涵丰富,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比较强,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了民主与法制的精神,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我们一定要全面、准确地把握《信访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信访条例》的学习、贯彻和实施工作。当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特别要抓好《信访条例》学习培训、《信访条例》宣传、信访工作机制调整等方面的工作,力争早日建立起教育信访工作的新秩序和新格局,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贡献。

  教育部办公厅负责同志就学习贯彻《信访条例》的有关问题作了重点发言。黑龙江省教育厅、重庆市教委、安徽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以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有关负责同志汇报交流了学习《信访条例》的体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分管信访工作的办公室负责同志,教育部机关有关司局和有关直属单位的办公室主任参加了学习培训。 
(宣传部摘自《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