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全国政协委员霍勇:持续推动全国胸痛中心建设;继续推动完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养制度;加强推动慢病防控中的关键要素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霍勇教授对《医师报》记者透露,今年他将带着《持续推动全国胸痛中心建设,助力健康中国》《关于继续推动完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养制度的提案》《加强推动慢病防控中的关键要素》3份提案上两会。

提案一:持续推动全国胸痛中心建设,助力健康中国

提案显示,近十余年中,在国家卫健委的大力支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专家的推动下,全国急性胸痛救治网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截至目前,参与胸痛中心建设单位近6000家,通过验收数量2660家,近10000家单位参与胸痛救治单元建设,累计救治急性胸痛患者超1500万例,其中急性心肌梗死患者312万例,提升了患者再灌注比例,降低了患者死亡率,胸痛中心建设之前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的平均死亡率10%以上,2023年胸痛中心单位急性心肌梗死患者院内死亡率为3.4%。

与此同时,霍勇也在提案中指出了当前全国胸痛中心建设存在问题:

(1)现阶段,全国急性胸痛救治网络覆盖面需进一步拓展,部分医疗机构对胸痛中心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未开展建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国共14123家二级及以上医院,有5725家胸痛中心注册,二级以上医院胸痛中心覆盖率为41%,。

(2)落实质控,确保胸痛中心建设质量是现阶段的重要任务,各省卫生行政部门对质控支持力度不一,部分地区未能完全建立行之有效的质控工作机制。

(3)部分地区民众疾病知识的普及教育程度低,导致民众在危急重症发病早期自救和他救的意识薄弱。

(4)部分地区未落实胸痛区域协同救治网络建设理念及分级诊疗要求,院前急救系统与各级医疗机构及各级医疗机构之间协作机制亟待优化。

对此,霍勇在提案中建议:

(1)国家卫健委应持续大力支持全国急性胸痛救治网络建设,指导省、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推动区域内符合条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胸痛中心建设,一级医疗机构开展胸痛救治单元建设。

(2)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托省级胸痛中心联盟,建立省级胸痛中心质控专家团队,充分发挥心血管行业专家力量,以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协调为原则,开展区域建设质控工作、确保胸痛中心同质化、高质量建设。

(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胸痛疾病知识普及,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相关科普工作开展,并持续提升大众对胸痛中心认识,改善百姓就医体验。

(4)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整合资源配置、结合协同救治网络建设要求,优化区域内院前系统、各级医疗机构协作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可由政府牵头、加大资源投入,开展区域内信息化平台、心电网络建设,进一步提升患者救治效率。

提案二:继续推动完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养制度

针对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中存在的——医教协同能力有待加强;学位配套相关问题有待完善;参加专科培训的医师待遇有待提高;缺乏统一的平台化管理等不足,霍勇在提案中提出了四点建议:

第一,专培基地制定统一化的专培教学体系,让医教协同更完善。建立统一化的专培教学体系,保障专培效果的同质化。同时,基地管理人员应进一步落实中国医师协会下发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项目管理工作要求》,做好专培各流程的衔接工作,明确各层级工作职责,保证医教协同,保障专培工作顺利实施。

第二,进一步完善专科医师培训的学位衔接制度。建议由教育部牵头,卫健委、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等相关部委和部门共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委之间围绕专科医师培训的沟通机制,协调机制,以及整体工作推动机制。确定目标、明确责任,细化任务,保证落地,切实地落实学位衔接工作的进行和举措的实施。

第三,建立专培医师的待遇兜底机制,提升专培医师待遇标准。建议国家卫健委、国务院医改办、财政部等部门根据《关于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国卫生医疗实际情况,共同探讨建立专培医师的待遇兜底机制,帮助专培医师提升待遇标准,让更多医师有动力、有精力参加专培。

第四,建立统一的专培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议国家卫健委、中国医师协会等专培主管部门加强学科间的合作和统一布局,加大专培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设力度,逐步完善“临床-教学-科研-管理”为一体的信息化专培系统。从临床、教学、科研及管理等诸多方面解决专培的难点,弥补不同学科、不同地域、不同医院的资源短板,促进我国专培制度不断向前发展。

提案三 :加强推动慢病防控中的关键要素

霍勇在提案中指出,当前慢病防治还存在支付体系不健全,商业保险的覆盖和服务不足;信息化建设不完善,慢病防治的服务效率和质量不高;模式推广力度不足,慢性病防治的服务覆盖和满意度不高等问题。

对此,他建议重点加强三方面:

第一,加强支付体系建设和商业保险覆盖,满足慢病防治的支付需求,减轻负担。在国家医保支付基础上,建议国家建立健全商业保险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的补充作用。积极开展政策引导,制定补偿机制,试点医保和商保的衔接,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慢病防治,完善慢病险种的产品设计,增加慢病险种的数量,推广慢病险种的市场普及和覆盖,形成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相互补充、协同发展的慢病防治支付体系。同时加强监管,保证慢病防治支付体系健康发展。

第二,加强信息化和互联网建设,提升慢病防治的服务效率和质量。建议国家加快推进慢病防治的信息化和互联网建设规划,建立慢病防治信息系统的管理标准和规范,加快慢病防治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促进互联互通,加强信息系统的监督和评价,可参考天津市基层数字健共体慢病管理模式。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慢病防治的服务模式和内容,如远程诊疗、健康教育、健康管理等,满足慢病患者的服务需求。

第三,加强适宜防控模式推广,提高慢病防治的服务覆盖和满意度。建议国家加强对慢病防治的模式创新和试点,总结和推广一批有效的慢病防治模式,如福建省三明市沙县总医院的慢病管理模式,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应性的调整和完善。同时,加强对慢病防治的模式评价和监督,建立慢病防治的质量管理和考核机制,建立绩效考核平台,对各地区、各级别、各类型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制定激励和改进措施,提高慢病防治的服务水平和能力。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0TecxxGnqS-2ij_mWg-XMQ

(统战部供稿  来源:医师报)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