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教工委关于推进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意见

中共北京市教工委关于推进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意见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创新意见》),是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对北京市基层党建工作新鲜经验的总结和概括,是指导基层党建工作创新、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性文件。高等学校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处于重要的战略地位,是国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全面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主力军,是面向未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基地。首都高等学校党的基层组织承担着重要的使命和责任,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创新意见》的精神,切实搞好党建工作的创新,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推动学校的事业发展,满足党和国家发展的需要,适应广大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事业的期望。

 

一、充分认识推进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1.新形势对高校党组织的新要求

    高等学校担负着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责任,高等学校的党组织必须从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引起了基层党组织与人民群众之间利益关系的深刻变化,这种变化也必然反映到高等学校。高校内部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新变化,教职工工作组织方式和利益实现途径的新变化,学生培养模式和校内外生活空间的新变化,高校党员队伍自身结构与发展的新变化,以及高校受到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程度明显上升等,都使得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面对新的情况和新的考验。高等学校的基层党组织必须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战略高度,积极推进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创新,实现党的工作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的有效结合,使党的基层组织充满生机与活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真正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完成好高等学校的职责和任务。

   

2.继承传统,适应发展,推进高校党建工作不断前进

    高等学校各级党组织具有良好的党建工作传统和党建工作基础,多年来组织和带领广大党员群众,认真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不懈地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中,特别是在重大政治事件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充分发挥了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充分体现了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在多年的工作中,高校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在围绕中心开展工作,在组织动员党员和教职工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在开展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等方面,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新的经验。但是,也必须看到,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对高校党组织的挑战是多方面的、严峻的,面临高校师生思想多元化,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方面的任务是艰巨的、复杂的。

    当前,高校基层党组织中还存在一些与新形势和工作任务不适应的问题,存在与保持党的先进性不适应的问题。例如,有的党支部组织设置不合理,无法在中心工作中发挥作用;有的党支部不能坚持正常的组织生活,或者组织生活内容单调、形式单一,不能满足广大党员的需求;有的党支部疏于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不能有效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的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威信不高,发挥作用不明显;有的基层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素质不高、能力不强或者对党的工作不投入,党的委员会形不成核心,无法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开展工作;个别党的基层组织甚至软弱涣散,不发挥作用。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党组织有效发挥领导核心、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影响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党组织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影响本单位事业的发展。加强高等学校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使高校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前进的政治核心,成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坚强堡垒。

 

二、推进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基本思路和指导原则

  

  3.基本思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中心、推动发展、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以保持党的先进性为主题,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为目标,通过新的工作方式和途径,进一步凝聚党员、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从明确工作职责、改进工作方式、增强服务功能、发展党内民主、加强自身建设、改善工作条件等方面推进创新,努力建设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富于创新的党组织,建设求实、民主、和谐、坚强的党组织,切实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在高校的贯彻落实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4.指导原则

    ――推进事业发展的原则。紧密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学校的改革发展实际,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的思想,不搞表面文章,以党建工作创新,推进高等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突出重点的原则。高等学校党支部是党在高校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基层党建创新的主体。党支部建设是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基础,党支部的工作状况直接影响着党的威信和党的形象。要坚持把党支部作为基层党建创新的重点,抓基层,打基础,通过党支部工作的创新,促进高校基层党组织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分类指导的原则。要根据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产业等不同类型党组织和不同党员群体的特点,把握需求,引导发展,分类指导,形成特色,全方位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

    ――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要认真总结高校党建工作特别是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基本经验,根据形势、环境、任务、队伍等方面的变化,着力研究规律、特点和变化,积极创新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内容、方式和手段等,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的原则。要立足现在,着眼长远,从加强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先进性建设,完成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根本任务出发,积极探索推进和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创新,建立和完善符合党内规定、适合高校特点、有效可行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形成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三、推进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主要内容和基本途径

 

    5.明确新阶段党组织的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地位不动摇,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充分履行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任务。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学校事业发展和师生利益新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把党组织的工作重点放到凝聚广大师生员工共同奋斗上,办人民满意的大学,培养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党员,教育师生。努力弘扬先进的学校精神,培育健康的校园文化,加强师德学风建设,巩固发展党员群众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坚持共同理想,整合共同利益,引领共同目标,组织共同治理,动员共同创造,实现共同发展。

    组织党员和广大师生员工推进经济社会和学校的建设发展,推进本单位的事业发展,把握发展方向,明确发展思路,组织发展力量,增强发展动力,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到实处。

    按照“加强党的领导、支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要求,在坚持党对高等学校领导的同时,积极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领导支持广大师生员工依法当家作主。完善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学术、学位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完善其职能。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和完善广大师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实现形式。

    把服务师生作为基本任务和开展工作的切入点。坚持“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党组织和党员为群众服务”,健全师生利益表达和利益协调机制,创新服务组织和服务机制,把服务师生、教育师生、组织师生有机结合起来。

 

   6.改进工作方式

    适应高校管理体制、管理模式的变化,规范基层党组织和行政、群团组织的工作程序,改进党组织思想、政治、组织领导方式,保证党组织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发挥学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是学校事业发展的领导核心,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履行职权,保证行政、群团组织和党组织的发展目标、思路统一,支持行政、群团组织依法循章开展工作。

    发挥院(系)党委(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建立和完善院(系)党政分工协作、共同负责的工作机制。按照“统分结合、协调制约、运行有序、简便易行”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原则,由党委(党总支)牵头建立健全具体工作规则和流程,保证党组织在本单位有效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完善院(系)务会议及其议事规则,通过院(系)务会议决策本单位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可实行“交叉任职”,并依据有关法律章程办理。

    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参与所在单位重要问题的讨论决策。通过扩大党的队伍、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发扬党内民主,主动服务师生等途径,围绕中心工作、结合业务工作,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不断探索党建工作新机制。建立和完善保证机制,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建立和完善决策机制,按照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重大问题,保证决策过程及结果充分体现民意;建立和完善组织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突出党组织在推进改革发展中的思想、组织和人才保证作用;建立和完善利益协调机制,整合党组织与行政、群团组织资源,发挥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的作用,形成合力;建立和完善民主机制,有机衔接党内民主制度与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服务机制,把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与推动学校改革发展、满足师生实际需求有机统一,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7.增强服务功能

    建立和完善服务于社会的功能和机制。在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中,充分发挥高校的知识和技术优势,提高服务的知识含量和服务效益,努力在服务于社会和地方的实践中,提高党组织的服务能力。大力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文化创新,用科技、文化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地方。深入到社区、农村、医院、企业和学校等,采取技术支持、政策咨询、项目开发等形式,促进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健全师生利益表达和利益协调机制。建立和完善民意调查、民意反馈制度,疏通党组织、党员与广大师生的沟通协商渠道。通过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了解师生需求,倾听师生意见,反映师生要求。对师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解决或向上反映或进行说服解释。建立和完善利益协调机制,通过民主协商和平等对话等形式,协调各方利益,促进校园和谐。

营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环境。着眼于师生的成才和发展,与行政密切配合,营造以人为本、科学和谐的发展环境,创造并提供良好工作、学习、生活条件,切实解除师生后顾之忧,以良好的氛围吸引人,以崇高的事业凝聚人。

  

  8.扩大党内民主

    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按时召开党员大会和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引入竞争机制,完善候选人提名方式。在中央统一部署下,开展基层党组织直接选举试点工作,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

    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尊重党章规定的党员各项权利,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动员和组织党员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校党委每年至少向党员报告一次学校情况,可根据通报的内容适当调整通报人员的范围。建立党组织听取下级党组织和党员意见建议的情况反映渠道,营造党内不同意见的平等讨论环境,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对涉及学校事业发展及师生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前,要充分征求意见。党的各级委员会召开会议时,可根据议题事先征求党内外意见或邀请党内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建立党的代表大会提案制度。发挥党代表同师生联系紧密,听取、反映党员和师生的意见建议便利及时的优势,探索党的代表大会党代表提案以及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建立代表提议的处理和回复机制。

    完善党内评议制度。定期开展群众评议党员、党员评议支部、下级党组织评议上级党组织的工作,拓宽民主监督渠道。每两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听取党外群众对党员、党组织的意见,总结完善评议工作的具体办法。

   

 9.坚持党的组织生活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头脑,切实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努力使党员成为坚持理想信念、坚持勤奋学习、坚持根本宗旨、坚持勤奋工作、坚持遵守党的纪律、坚持“两个务必”的先锋战士,永远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建立健全学习机制。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强化对党员的学习培训,建立健全党员长期受教育的学习机制和学习氛围。针对高校师生长于理性思考、学习能力强的特点,组织好自学和讨论交流等各种学习活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在学习培训中对党员的引领作用,建立落实述学、考学、评学等检查考核措施,营造终身学习的团队环境。

    推进党内生活制度化。坚持经常性的组织生活和集中学习教育相结合。经常性的组织生活做到每月至少一次,紧密联系党员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结合工作需要和党员需求,突出实效性。根据学校工作规律,利用放假前或开学前,组织党员开展以学习培训为主的集中组织生活。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支部民主生活会,沟通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丰富组织生活的活动内容和载体。根据不同时期工作任务的要求,针对高校不同类型党组织、党员群体的特点,紧密结合党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组织活动。组织活动的内容要有利于党员综合素质尤其是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促进本单位中心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党员的全面成长。要结合专业特点和优势,积极开展服务师生、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组织生活的形式创新。积极推广“组织活动立项”以及“主题党日”、“优秀党日”评比活动。充分运用网络平台,开辟网上组织生活的新形式。强化教师党员的育人责任,建立优秀教师党员联系指导学生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开展教师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多种形式的支部共建活动,相互学习促进,拓展师生联系的渠道和领域。

    合理设置党的组织。按照有利于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有利于党员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有利于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合理调整党组织的设置形式。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组织体系的变化,做到党组织和行政组织同步建立,党组织和行政组织负责人同步配备,党组织和行政组织的工作制度和规范同步制定,党组织和行政组织的工作同步开展。加强大学生党组织建设,坚持以班级为单位设置党支部,实践探索按照专业、梯队建设等进行组织设置的其他有效形式。探索在学生公寓、学生社区、学生社团、合作办学场所以及学科、科研项目组等领域建立党组织,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的覆盖面。

  

  10.建设高素质的党的工作队伍

    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标准,不断提高学校、院(系)党的领导班子把握全局、保证发展、协调利益、服务群众、依法治校和群众工作的能力,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坚强领导集体。

    加强支委会建设,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党员选配到党支部书记的岗位上来。教工党支部书记应享受同级行政副职以上的待遇,可兼任行政副职。根据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的不同特点,党委每年要有针对性地对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指导和促进党支部书记更好地开展工作。

    重视党的工作队伍建设。挑选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办事公正、廉洁自律的同志从事党的工作,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精干高效的党务工作队伍。通过系统的理论知识学习和岗位培训,提高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满足高校党的工作的要求。

    逐步建立基层党建联络员队伍。增加高校党委与基层党组织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和反映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状况,了解和反映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对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11.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高等学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基地,要从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后继有人的高度,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党组织要高度关心青年教师和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特别要从思想政治上关心他们的成长,把党建工作放到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龙头地位,通过党组织的工作和党员的表率作用,把更多的优秀青年师生吸引和凝聚到党的事业中来。

    保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的质量。要规范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工作,切实落实联系人制度,发挥学生政治理论社团协会、“红色网站”等在学生积极分子培养中的作用,推广“党的基本知识进课堂”、“党课学习小组建在班上”等行之有效的经验,不断扩大积极分子队伍,提高积极分子培养水平。要强化对党支部发展工作的培训,准确掌握发展标准,重点考察发展对象思想政治、入党动机、实际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认真履行党员发展程序,严格审查发展对象的各种材料,积极做好青年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确保发展质量。

    加大对青年知识分子的工作力度。做好在教职工中发展党员的工作,特别要重视在学术骨干中发展党员、在党员队伍中培养学术骨干。发挥党员专家教授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指导青年教师业务成长和政治成长。

    抓好组织员队伍建设。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建设高素质的组织员队伍。结合学校实际,可设立一定数量的专职组织员,党委组织部要配备一至两名处级专职组织员,院(系)党委至少要配备一名专职组织员。专职组织员享受实职待遇。聘请有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兼职组织员,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考察和把关的作用,通过谈话、审查有关材料等,促进发展对象思想政治上的成长和提高。

  

  12、改善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环境

    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定期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和表彰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在推进学校改革、促进事业发展、构建和谐校园等方面做出的重要贡献和突出业绩,在校内营造重视和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的良好氛围,使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在学校工作中建立荣誉感,增强自豪感。

    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基层党组织不断探索和创新。高校要按照党员年人均不低于100元的标准核定党支部工作和活动经费,由院(系)党委(党总支)负责管理和使用。保护和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组织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改革和完善基层干部选拔方式和任用机制,创造优秀同志脱颖而出的环境和条件。完善干部考核和评价机制,对工作努力、成绩突出的党的工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干部。广大基层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做好基层工作的骨干力量,要满腔热忱地关心、支持、帮助基层干部做好工作。对高校党务工作干部、院(系)党委(党总支)干部,党支部委员、组织员以及基层党建联络员等,要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对于工作中的困难,要积极给予指导和帮助,通过培训、交流等形式,使他们更好地适应党的工作的要求。同时,要在生活待遇等方面对党的干部给予保障,使党务干部感到组织的温暖和信任,感到工作的意义和责任,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高校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领导和指导

  

  13.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制定实施意见

    高校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创新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的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要着力做好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建立、完善和落实工作,按照书记负总责、党的工作部门具体抓落实,上下联动、党政互动的要求,努力形成党的建设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根据市委的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和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制定具体落实的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普遍培训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把基层党建工作作为学校事业发展的推动力量,把基层党建创新作为今后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切入点,抓紧、抓实、抓好,切实将基层党建工作创新落到实处。

 

   14.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评价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以下简称《基本标准》),结合本校实际,将《基本标准》进行任务分解,明确目标,加强考核,建立和完善具体的实施方案,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以《基本标准》为抓手,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上水平的要求,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积极参与市委教育工委开展的“达标创优”活动,推动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15.研究新情况,积极探索实践

    高校党委要充分发挥政治理论专业优势和理论研究优势,培育党建研究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研究,形成研究党建、推进党建、创新党建的良好氛围,增强基层党建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基层党建工作。鼓励和尊重基层党组织的首创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调查研究之风,认真总结、提炼基层党组织在创新实践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运用典型经验推动整体工作。积极组织市委教育工委“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成果”评选活动,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