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党章作出重大修改,盘点历次重大修改!

  来源:北京日报理论周刊

  刚刚,党的十九大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对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具有根本性的规范和指导作用。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制定和完善党章。本文梳理总结了从一大到十八大党章的制定和修改情况,与读者共享。

  一大党纲

  1921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这份15条约700字的简短纲领,确定了党的名称、奋斗目标、基本政策,提出了发展党员、建立地方和中央机构等组织制度,兼有党纲和党章的内容,是党的第一个正式文献。

  二大党章

  1922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这部章程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章程,共六章,二十九条。章程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彻底地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对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纲领,即党的最低纲领;第一次详尽地规定了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对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党的纪律和制度,也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三大党章

  1923年6月在广州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章程共六章,三十条。它和二大通过的党章相比较,基本是二大党章原来的结构的内容,只是个别条文的改动。如在关于党员入党手续方面,第一次规定了新党员候补期(劳动者三个月,非劳动者六个月)。党章还分别规定了候补党员和正式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四大党章

  1925年1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章程规定,“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将党的支部规定为党的基层单位。并规定从四大开始对中央委员会委员长的职务,改称为“总书记”;地方各级党的执行委员会的委员长职务,改称为“书记”。

  五大党章

  1927年4月至5月中共在武汉召开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没有专门讨论修改党章的问题。五大闭幕后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27年6月1日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议决案》。第一次明确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这是在我们党的根本法规上,第一次出现民主集中制的提法。

  六大党章

  1928年6月至7月在苏联莫斯科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章共十五章,五十三条。六大党章基本保持了五大党章的基本内容,在结构上作了一些调整。六大党章较以前几部党章,更加突出地强调了共产国际的领导。第一次明确规定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组织原则。

  七大党章

  1945年4月至6月在延安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是我党独立自主制定的第一部党章。它的主要特点是:第一,在党章发展史上第一次增加了党章的总纲部分。第二,确定了毛泽东思想为全党的指导思想。第三,特别强调了党的群众路线。第四,更加完善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扩大党内民主和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作了详细的规定。

  八大党章

  1956年9月26日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后制定的第一部党章。提出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党章对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原则作出了许多新规定。针对党处于执政党地位的情况,强调“必须不断地发扬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的传统”。此外,八大党章对党的组织机构也作了一些新的规定,如中央委员会除选举中央政治局以外,还选举中央政治局的常务委员会。

  十一大党章

  1977年8月18日中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十年内乱结束以后的第一部党章。它恢复了八大关于把中国建设成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的提法。在总纲及有关条款中增写了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内容;规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县和县以上、军队团和团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都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

  十二大党章

  1982年9月6日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这部党章吸取了历届党章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对全体党员、党的干部提出比过去历次党章更加严格的要求。明确规定“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做出决定”。并首次将入党誓词载入党章。

  十三大党章

  1987年11月1日中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的决议》,对十二大通过的党章部分条文的内容作了修正。首次规定完善选举制度,实施差额选举。更加重视发展党内民主更加重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作用,调整了党组设置的规定。

  十四大党章

  1992年10月18日中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的进一步修正,突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并将其贯穿党章全文。从十四大起,不再设立党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顾问委员会。鉴此,党章删去有关顾问委员会的条文。

  十五大党章

  1997年9月18日中共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这次修改党章集中在一个重大问题上,即在党章中明确规定,**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规定党员和党的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十六大党章

  2002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十七大党章

  2007年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新增入党章。党章总纲在总结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时,增写了第八自然段,强调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十八大党章

  2012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一道写入党章。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党章,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更加完善。充实了坚持改革开放的内容。充实了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