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庆:别让医学背上罪恶的枷锁

张大庆:别让医学背上罪恶的枷锁

  10月1日,苏珊·蕾沃碧教授一份揭露“60多年前美国政府为研究目的故意让数百名危地马拉人感染性病”的研究报告导致美国政府公开道歉的新闻,通过媒体的发酵,瞬间掀起轩然大波。关于科学研究的伦理考量、科学家的勇气与良知,以及医学试验受试者的自主性等问题引起了国内相关专家的强烈关注。


  这种不负责任的研究却在公共卫生的掩护下进行

  张大庆:今年10月1日,美国麻省卫斯理女子学院网站头条出现了这样一则新闻:苏珊·蕾沃碧(Susan Reverby)教授的一份揭露“60多年前美国政府为研究目的故意让数百名危地马拉人感染性病”的研究报告导致美国政府公开道歉。这份研究报告的威力的确非同小可。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和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长凯瑟琳·西贝利厄斯因此做出公开道歉。希拉里和西贝利厄斯在一份联合声明中说,60年前在危地马拉进行的这些伤害性性病试验“显然是不道德的”,对“这种不负责任的研究能在公共卫生的掩护下进行感到愤怒”。此前,危地马拉总统科洛姆也曾愤怒地指责:“这一事件令人沮丧和愤怒,这是违背人性的犯罪。”

  王一方:以科学的名义干伤天害理的事情,在20世纪的医学史上并不鲜见。通过这一事件,人们很自然地联想起“二战”期间德国纳粹医生、日本731医生在集中营里实施的强迫性人体试验。挂着“科学探索”的名头,研究的目的却是杀戮,甚至是种族灭绝,而且手段极端残忍,包括活体解剖,超高温、超低温、高气压、低气压等极端环境的对抗性生存,烈性传染病病菌与虫媒的接触感染等。值得注意的是,那些事件毕竟是在国家、民族冲突非常激烈的战争状态,战争罪与反人类罪交织,理应受到国际战争法庭的严厉审判。

  而今,苏珊·蕾沃碧揭露的这些人体伤害性试验是发生在社会秩序井然的和平年代,以科学的名义、欺瞒的手段来“柔性”实施的。尽管此事不能与纳粹医生、731医生的暴行与罪孽等同看待,且60多年前的医学伦理研究相对落后,伦理规范与制度也不甚完善,不曾对临床科研进行制度性的伦理监督,但我们仍有必要从生命伦理、医学科学研究伦理的层面来总结经验,追讨正义,从中吸取教训,强化当下的伦理制度建设。

  我们必须对苏珊·蕾沃碧教授表示敬意

  张大庆:我们常常说“世间自有公论”,但前提是必须有人“铁肩担道义”。此事过去已经半个多世纪了,却没有被历史尘封。我们必须对苏珊·蕾沃碧教授表示敬意,感谢她的勇气与良知,以及学术究底精神。在常人眼里,医学史家只会在故纸堆里讨生活,讲述一些久远的医学和疾病的故事,不对现实产生影响。这是一个误解。克罗齐说得好:“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医学史家对人类健康、疾病和医疗、救治历程的考察都是为了提升人的价值、生命的尊严、生活的意义,都是为了彰显人类的理性与良知。

  正是这个崇高的目的支撑苏珊·蕾沃碧教授孜孜努力几十年,追究医学科学研究的道德境遇和伦理约束。她的研究重心是著名的“塔斯基吉梅毒实验”。自1932年起,美国公共卫生部门在阿拉巴马州以免费治疗梅毒为名将数百名美国非洲裔黑人男子作为试验品,秘密研究梅毒对人体的危害,实际上当事人未得到任何治疗。这一研究项目直到1972年被媒体曝光后才终止。其间,当事人被欺瞒长达40年,大批受害人及其亲属付出了健康乃至生命的代价。

  “危地马拉伤害性性病感染”只是一桩案外案,属于意外的发现。原来,“塔斯基吉梅毒实验”的研究主管与危地马拉秘密人体试验的主管是同一个人,他叫卡特勒,1985年以教授身份从匹兹堡大学退休,2003年去世。苏珊·蕾沃碧正是在梳理“塔斯基吉梅毒实验”的相关资料时,意外地发现了危地马拉秘密人体试验事件。

  王一方:20世纪70年代,“塔斯基吉梅毒实验”经媒体曝光之后,苏珊·蕾沃碧就潜心追踪研究,先是编辑了洋洋洒洒近700页的《塔斯基吉梅毒实验真相》,随后又撰写了《塔斯基吉梅毒实验调查》。第一本书曾经引发了当时的克林顿总统直接将“塔斯基吉梅毒实验事件”的8位幸存者邀请至白宫当面致歉的新闻事件。日前,克林顿夫人希拉里的道歉不过是后续波澜,我们从中看到的是一位学者秉持良知的治学态度。

  受试者的自主性与自我决定权应得到充分的尊重

  王一方:在医学的探索性谱系里,并不绝对反对或禁止使用人体试验来检验诊断方法的效能和药物的疗效,但必须坚持正义与正当原则,恪守生命伦理学的不伤害、有利、尊重、公正四项基本原则。尤其是对受试者的知情同意权必须做出强制约束,同时建立严格的实验前伦理评估与实验完成后一定期限内的伦理、法律责任追溯制度,才能切实保障受试者的权利,杜绝欺瞒性人体试验。而不是由非当事人的后任政府高官来出面做一个象征性的道歉了事。

  张大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医学进步加速,在新药自主开发、诊疗探索与创新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国际医学合作也日益深入。与此同时,医学界也需充分认识到医学研究,尤其是涉及人体的医学试验,应充分尊重受试者的自主性与自我决定权。知情同意与知情选择(包括信息的提供、信息的理解、同意的能力、自由的同意等四个层面)、保密与隐私,不仅需要观念的转变,还需要完善各种程序性制度,同时要强化、细化对国际合作新药实验项目的伦理监管。此时此刻,发生在60年前美国的“伤害性人体性病试验”丑闻为我们提供了一则反面教材。

  链 接

  最近,美国麻省卫斯理女子学院医学史学家苏珊·蕾沃碧梳理已故医生约翰·卡特勒的资料时发现,1946年至1948年间,卡特勒在危地马拉的监狱里展开了一项秘密的人体试验。那个时期,监狱囚犯在与妓女发生性关系后容易身患淋病或感染梅毒。当美方医疗人员认为患者不够多时,会让试验对象“接种”性病病毒。共有696名男性和女性接触了梅毒或淋病病毒。10月1日,奥巴马就这一事件致电危地马拉总统阿尔瓦罗·科洛姆表达歉意。危地马拉政府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保留把事件交由国际法庭处理的权利。 

(来源:健康报 作者: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 张大庆 王一方)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