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召开辅导员、班主任培训会

  

  

       新闻背景: 2013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开始正式实施,其核心内容既保障了精神障碍患者的权益,同时也保障了社会公众的利益。其中涉及高校学生管理的条款条例,学生管理工作者应认真学习、领会和遵守。

        为进一步结合医学部研究生管理工作实际,推行和贯彻新法律、新条例,不断推动学生工作科学化、精致化发展,2014年11月18日,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召开了2014年第二期医学部研究生辅导员、班主任培训会。各学院(部)的研究生辅导员、班主任及主管研究生工作的管理人员近5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培训会由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刘芳主持。 

  本次会议特邀精神卫生研究所唐宏宇教授结合多年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针对现今研究生管理过程中的精神卫生相关问题,从专业的角度为广大研究生辅导员和班主任重点解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的高校相关条款,尤其对学生出现心理危机时依法送诊的原则、非自愿住院的概念和决定人、“监护人”的义务和职责、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方式等内容进行了详尽的讲解。通过培训大家了解到,中国精神障碍总患病率达17.5%,但仅小部分需进行干预,面对有精神疾患的学生,作为老师应给予接纳和包容的态度,与家长、同学、社会一起给予患病学生关爱和保护。当存在危害他人/危害自己的行为、危险出现时,必须/可以给予干预措施,履行教师应有的社会责任。同时,参会的研究生工作人员也就自己工作中遇到的有关研究生精神卫生的实际及常见问题与唐宏宇教授进行了咨询与交流。唐教授一一给予了专业解答。

  本次培训活动紧密结合理论与工作实践,得到了参会辅导员和班主任老师的广泛认同,他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唐宏宇教授的详尽解读与解答,帮助老师们更新了精神卫生相关知识,理清了处理研究生精神卫生问题的工作思路。通过本次培训活动,提高了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为帮助辅导员、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积极预防和正确应对研究生的精神危机事件提供了经验支撑和理论保障。

       

    (医学部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