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再次被评为A类定点医疗机构

人民医院再次被评为A类定点医疗机构

 
——我市召开2005年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总结大会
 
    为了做好2006年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表彰在2005年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定点医疗机构。3月3日在首都医科大学报告厅,召开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总结大会。市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中心的领导和各区、县劳动保障局主管局长、医保中心主任和全市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主管院长及医保办主任参加了会议。
 
    首先,市医保中心贾方红主任对2005年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做了总结。2005年北京市医保费用支出审核结算医疗保险医药费用85.72亿元,同比增长27.7%。共审核结算450家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住院费用45.11亿元,出院病人31.66万人次,次均住院费用14249元,同比增长2.96%。其中:个人自费比例为7.52%;平均住院日23天,同比减少2天;日均住院费用627元,同比增长13.18%。
 
    贾主任还分析了在2005年不符合基本医保规定被拒付的医疗费用267.84万元的原因。药品使用方面,存在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规定的适应症用药和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的适应症范围使用。诊疗项目方面,部分化验、检查、治疗未按物价收费标准收费、重复计费、多计费以及病历医嘱与费用结算清单数量不符等。
 
    接着,大会通报了2005年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考核评比结果。根据市、区、县医疗保险管理部门从日常考核、费用管理、联审互查、综合管理四个方面,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考核评比,共评出获奖的定点医疗机构178家。其中:A类定点医疗机构12家,人民医院和协和医院、北大医院、宣武医院、友谊医院等因未超过自费比例的控制指标而获得奖励。
 
    最后,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王德修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全国“十一五”规划中,将建立全民的医疗保障系统,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和建立和谐的社会。其中重点要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等社会热点问题。住院次均费用、患者个人需要承担自费比例反映了一个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医院要注重减轻老百姓医疗负担的自费药问题。
 
    今年人民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重点是,加大降低自费比例的力度,制定单病种诊疗常规,为继续保持A类医院的荣誉做出更大的成绩。

 

(人民医院医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