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子君:压低药品价格只能是权宜之计

周子君:压低药品价格只能是权宜之计

     摘要:医药价格和服务费用的增长是伴随社会经济发展的合理增长。医院作为一种技术垄断性行业,价格需要由政府来管制,但是应该采取合理的方式,不应该一刀切,对于百姓反映医疗费用贵的问题应该进行研究,不宜采取单纯降低价格的方式,降低价格只能是短期内解决问题的权宜之计,长远地看,必须要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从制度上保障百姓的医疗权利,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另外,政府在控制基本药物和医疗服务项目之外,也应该考虑公众的医疗服务选择权利,宜采取引导方式而非行政方式解决患者就医导向问题。

    在中国新闻周刊“新闻中国”十二月论坛中,北京大学医院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周子君在“医药系统价格调控与监管”论坛中的发言:

    目前我国卫生费用已经占到GDP的5%左右,是历史上的最高点了。但是和一些发达国家比,我们国家的卫生费用水平还是偏低的。现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卫生资源分布不合理,大城市的大医院集中了过多的优质卫生资源,而农村地区则医疗服务资源不足,在多数地区卫生事业发展跟社会发展是不平衡的,满足不了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要。

    此外,在医疗项目定价时有些项目明显偏低,如北京有家医院新建的病房楼,带一个卫生间,一个电视,一个电话,医院在申报其定价的时候,测出来的运行成本是每天一百多块钱,但物价局在定价时认为这个楼是国家出钱建的,只批准每天收费三十块钱,运行一天一个床位要赔七十块钱,医院怎么办?它只有用其他项目收费进行弥补,这是国家认可的,比如说手术费用,一个神经外科的手术,开脑子的,技术含量很高,风险也很大,一台手术一般需要四五个大夫同时操作,手术费是一千多块钱,这是物价局认定的。

    广东省在进行医疗服务费用价格调整前开了一个听证会,提出的方案是两百多个医疗服务项目降价,一百多个项目涨价,结果听证会上降价的项目参会代表一致同意,而涨价的项目一项都不同意。医疗服务的成本和价格需要测算,对于承担社会职能的公立医院,其低于成本的价格政府应给予补偿,使其能够为百姓提供低收费的医疗服务。

    医院与其他任何机构一样,要维持其运行,收支平衡是最起码的要求。现行政策下一味采用降价的方式而不从根本上解决医院补偿机制问题,短期内会有一定效果,但从长远看会产生其他一些问题,如道德问题、社会问题、新的看病难问题。

    解决百姓看病贵最关键的问题是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医疗保障覆盖面和保障水平。我们这几年医疗服务行业改革,但是医疗保障并没有同步发展。所以,我们到今天仍然有80%的农村人口没有任何医疗保障,40%的城市人口没有保障,这是个很严重的问题。

    由于医疗服务行业的特殊性,医生是可以利用其技术优势诱导服务的,因此对于基本医疗服务的价格应该由政府来监管和调控。但是,政府管制价格的方式方法应该进行研究,单纯靠降低价格的方式难以达到设想的效果。而从机制和制度上进行考虑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对于医疗服务需求,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需求。而现在公立医院提供服务模式单一与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多样化之间的矛盾,而价格管制强化了这些矛盾。如做骨关节手术的时候,需要一种骨水泥。这种骨水泥经过器械加工以后,强度是不加工的三倍,但是要多收500块钱。物价局说,骨水泥不允许收器械加工费,有些病人自己愿意花这500块钱,但是物价局却不允许。政府应该控制基本的药物以及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但是也应允许病人有一定的自主选择空间。所以,在设计制度,进行价格管制的时候,政府要做一些研究,逐步把医疗服务价格理顺。

    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经济的时期,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国民用于医疗服务和健康的费用逐步增加,医疗消费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逐 步加大。我国的发展也印证了这一趋势。医疗服务发展的宗旨应该是满足人民群众各个层次的医疗服务需要,而不单是价格便宜。

(宣传部摘自《中国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