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强:切实加强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

高强:切实加强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

 
——在2006年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卫生部部长 高强
同志们:
 
    刚才,李熙同志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和吴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所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我学习两位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有四点体会:一是要把维护党章和党规党法作为纪检部门的重要职责,严肃党的纪律,维护中央的权威和全党的高度统一。二是要把贯彻落实好中央颁布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作为重要任务。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严肃惩治,警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使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三是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承担着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纠风工作的重要责任,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努力开创纪检工作的新局面。党政领导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把反腐倡廉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四是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按照中央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作出具体部署,扎扎实实抓好落实。
 
    今天上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和部属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参加了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与卫生厅局长一起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议》对卫生发展的部署和要求,深刻认识卫生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自觉把卫生纪检监察和行业纠风工作置于全党工作之中,置于卫生工作全局之中,用卫生纪检监察和行业纠风工作成绩促进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一年来,各省(区、市)纪检监察部门派驻机构的同志们,为严肃党的纪律,整顿行业风气,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克服了许多困难,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我代表卫生部党组对大家一年来的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李熙同志在工作报告中对去年卫生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情况作了全面的回顾总结,对今年的工作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我都同意。下面,我就2006年加强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纠风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当前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面临的形势,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医疗卫生事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老病死,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也是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窗口”,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人民群众通过医疗卫生服务,可以体会能否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可以观察党风政风建设是否取得进展,可以看社会管理和卫生服务是否公平和谐,可以看政府治国理政能力是否有所增强。在各项社会事业中,卫生事业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最密切,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最关注。人民群众患了疾病,特别是患了严重疾病,就等于把身家性命交给了我们。群众对我们寄予无限希望,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必须忠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必须恪尽职守,克己奉公,做维护人民健康的忠诚卫士。谁背离了这个宗旨,背弃了自己的誓言,损害了群众利益,谁就会失去群众的信任,就会遭到群众的谴责。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下,卫生系统连续几年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总的看,医疗卫生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大多数医疗卫生工作者忠实履行救死扶伤、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神圣职责,在抢险救灾、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日常的医疗服务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了人民群众的称赞。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医疗卫生行业的风气离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的差距,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还没有有效遏制,有些问题还比较严重。收受回扣、开单提成、滥检查、乱收费问题还比较普遍,红包问题依然存在。少数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态度不好、责任心不强、漠视群众利益、医疗纠纷及责任事故频发、医患关系紧张,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和行业纠风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任务非常艰巨。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和纠风工作面临的形势,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党中央、国务院对医疗服务行业的纠风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出了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并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着力点。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在多次的重要讲话中,都要求我们认真研究并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温家宝总理还专门作出批示:“要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要求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基本思路和政策措施。最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在审议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的报告时,中央领导同志又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从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入手,解决群众上学难、看病贵等问题。因此,解决好群众的看病就医问题,是卫生系统面临的一项最重要的任务。应该看到,造成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有着复杂的社会原因,涉及多个环节、多个方面的工作。有政府投入不足问题,有体制机制问题,有药品购销秩序混乱问题,也有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增长过快的问题。但不可否认,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对加剧这个矛盾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可以说,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有不正之风的影响,医疗服务风气不好转,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也难以解决。党中央、国务院对我们的要求很高,是一个强大的动力。我们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符合党心,顺乎民意,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大力支持。关键在于我们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作为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为党分忧,为群众解难。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认真治理医疗服务中的行业不正之风,努力实现行业风气的尽快好转。只有这样,我们才是真正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群众观念,才是认真履行了职责。
 
    第二,人民群众对医疗行业的不正之风强烈不满。医疗服务承担着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崇高使命。医务人员的基本职责是战胜疾病,减少患者痛苦,保障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健康所系,性命相托。自古以来,从医者就有很高的职业道德标准。我国许多著名医学大家都作过精辟的总结和阐述。“无德不成医”、“不为良相,便为良医”、“大医精诚”、“杏林春暖”等,给后人留下无数佳话,流芳千古。医疗服务是一个高尚的职业,历来为人民群众所景仰、所爱戴。但是,职业道德是否高尚并不取决于职业本身,而在于广大从业者的品德和言行。如果医生忽略自身的职业道德和修养,不能严格约束自己,收红包、吃回扣,搞开单提成;乱收费、滥检查,过分使用价格昂贵的药品、耗材;医务人员把医疗服务作为牟利的手段,责任心不强,服务质量不高,漠视患者利益,甚至频发医疗责任事故,就难以得到群众的信任,就会玷污医者崇高的形象,失去从医的资格。今年以来,各类媒体反映医疗机构乱收费、非法行医、医托、号贩子以及医疗纠纷、医患冲突的重大事件频频出现,如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和深圳人民医院的巨额医药费事件、安徽宿州市立医院违规与非医疗机构合作,实施眼科手术牟利,造成9人被摘除眼球等恶性事件等,在社会上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这些事件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了卫生行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伤害了群众同医务人员之间唇齿相依的关系。上述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影响了医务人员的士气和情绪,也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必须态度坚决,旗帜鲜明,严肃查处。否则,我们将无法向党交待、向人民交代、向社会交代,也无法向广大医务人员交待。我们必须眼睛向内,正视自己的问题,采取综合治理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第三,良好的行业风气是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卫生事业是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国家卫生事业的根本目的是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公平、和谐的医疗卫生服务,增进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卫生事业必须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和公益性质,不能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公立医疗的工作人员属于公职人员,必须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我们只有用知识和技术忠实为群众服务,并按照国家规定获得相应待遇的义务,绝没有“以医谋私”、为个人谋取不正当收益的权利。目前的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医疗服务收入归己、由医院自行支配的机制。有些医务人员还在医院分配之外,通过医疗服务谋取个人利益。这种不合理的机制和收入分配办法,导致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偏离了办院宗旨和方向,片面追求经济收入,损害群众利益,淡化公益性质。这是医疗服务行业存在不正之风的深层次原因。小平同志曾经指出:“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了又有什么意义?”把小平同志的这句话延伸到医疗服务领域,也可以说:“如果医疗服务风气不端正,不能诚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医疗服务技术再高、医院规模再大、设备再先进,还有什么意义”?我们加快卫生改革发展,必须同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用行风建设成果促进卫生改革发展。行业作风不好转,改革发展目标就难以实现。小平同志还指出:端正党风,是端正社会风气的关键。卫生系统的各级党组织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严格的责任制,管好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党员要发挥先进模范作用,带领广大医务工作者,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袭,促进行业风气的好转。
 
    当前,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纠风工作面临很多困难,对我们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同时,我们更要看到,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坚决拥护,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广大医务人员也希望改变体制机制,扭转这种状况。这些都为我们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我们一定要有强烈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以高度的工作使命感和紧迫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坚决改变少数同志工作热情不高,责任心不强,工作消极被动,满足于查案、办案,对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状态。卫生系统的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充分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关系到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系到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关系到落实科学发展观,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到党的建设全局和国家长治久安。我们一定要克服松懈厌战、无能为力、畏难情绪和偏袒心理,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求真务实,扎实工作,把反腐倡廉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
 
    二、突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落实今年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 
 
    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作了全面部署,国务院还要召开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对政府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作出安排。我们要紧密结合卫生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卫生部《具体意见》。2005年,中共中央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实施纲要》强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总结了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提出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要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强调要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这是中央指导全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也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根本举措。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对这项工作作了明确部署,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广泛宣传,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根据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部署,卫生部党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贯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及配套的《分工方案》。《具体意见》按照《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围绕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从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入手,加强思想教育、健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监督、改革体制机制、惩处违纪违法问题,指导卫生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今年,卫生系统各级党组织、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都要将贯彻落实好《实施纲要》和《具体意见》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好《实施纲要》和《具体意见》的贯彻落实,这是对卫生系统各级党组织、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能力和作风的检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学习宣传《实施纲要》和《具体意见》。卫生系统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党员干部教学培训,要将学习《实施纲要》和《具体意见》列入学习计划。通过学习培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贯彻落实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风气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把《具体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逐项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检查监督,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做好落实《具体意见》的任务分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监督、评估、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对各地在实践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要注意总结推广;对工作敷衍塞责,做表面文章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改正。长期实施不力的要追究责任。
 
    (二)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目前,商业贿赂问题日趋严重,扰乱正常经济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环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腐蚀企业、公司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央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专项治理力度。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中央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国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中央这一重大决策和部署,为我们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查处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武器和条件。多年来,医药购销中的回扣问题久禁不止,履打不绝,成为一个顽症。医药购销回扣以商业贿赂为手段,推销高价药品和高值医疗器械,牟取非法暴利,攫取不法钱财,是造成群众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医疗行业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近年来,医疗卫生机构收受药品、器械回扣的窝案、串案频发,查出的问题触目惊心,许多医务人员包括一些知名的专家、教授成为回扣的俘虏和人质,我们感到非常痛心。这些活生生的事例说明了回扣等商业贿赂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医药卫生行业的商业贿赂具有形式多样性、手段隐蔽性、长期顽固性等特点,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和破坏性,必须严加治理。我们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上来。卫生部将要结合卫生行业实际,制定《卫生部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卫生行业治理商业贿赂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工作保障等。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卫生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马晓伟、陈啸宏、李熙同志任副组长,卫生部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落实机构、人员、工作条件和保障措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对治理商业贿赂问题认识要明确,思想要坚定,态度要坚决,措施要有力。各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开展。要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医务人员认清商业贿赂的危害,严格约束自己;要注意把握政策,加强分类指导,坚持惩处少数、教育多数的原则。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重大案件,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决不手软。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纠风工作密切结合、与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密切结合,通过查处重大案件,查找漏洞,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减少问题的发生。要严肃工作纪律,对不落实中央工作部署,不落实治理措施,不积极开展工作,甚至搞部门和单位保护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格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目前,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最不满意的问题,一是服务质量差,二是医疗费用高。今年的行业纠风工作要围绕改善服务质量和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两大主题,对广大医务人员深入开展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和医德医风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牢固树立救死扶伤、服务人民的宗旨。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大力推行院务公开制度,坚持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实行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公示和查询制度,增加收费透明度,接受并方便群众监督。对一些医疗机构不执行院务公开制度,或者流于形式,公开内容不全面、不真实、不及时的,要追究院长的责任。卫生部门要研究制定推行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对公开的内容,公开的程序,公开的方法,公开的标准以及监督的方式和责任追究等,都要做出明确规定。要严肃行政纪律,对卫生部做出的八不准、部长令和其他管理规章,各省区市卫生部门必须制订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必须认真严格执行,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ICU病房、重大手术科室等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完善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严禁科室收入分成和私设小金库。卫生执法监督工作也要把加强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和纠正不正之风作为重点,与纪检监察机构密切配合,建立巡视制度,重点抓好三级大医院的纠风工作。对顶风违纪、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依纪惩处,并通报曝光。对典型案件,要深入剖析,总结教训,建章立制,严格管理。同时,要加强正面宣传,注意发现、总结、报道先进人物和模范事迹,正确引导舆论,鼓舞士气。全国卫生系统蕴藏着大量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关键在于注意培育、发掘、宣传、推广。
 
    三、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中央强调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卫生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对于反腐倡廉工作,认识要明确,态度要坚决,要时刻装在心里,时刻抓在手上,形成齐心协力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的工作局面。
 
    1、认真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成员根据分工对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党风好不好,关键在领导;党风纯不纯,要看带头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把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既挂帅又出征。分管领导要按照工作分工切实负起责任、挑起担子具体抓落实。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一手抓卫生业务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做好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反腐倡廉工作是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上是否成熟、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志,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出现重大腐败案件、不正之风盛行、长期得不到治理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2、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要改进工作作风,变被动为主动,变办案为查案。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反腐倡廉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有效措施,推动工作开展。要探索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规律,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要注意发现和总结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善于用典型推动工作。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是我们工作的主要依靠力量,要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善于发现、总结、宣传、推广基层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先进典型指导工作,用先进典型引导舆论,用先进典型促进改革,用先进典型推动反腐倡廉工作。
 
    3、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对于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中央有明确的要求,卫生部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制度、纪律和规定,每年都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但工作成效并不令人满意。关键是有些地方抓得不紧,检查不力,处理不严,落实不好。有的地方遇到困难就退缩,缺少狠劲和韧劲;有的领导满足一般号召,开会布置,不过问落实情况,有头无尾或虎头蛇尾;有的甚至对中央的要求和上级的规定充耳不闻,各取所需,束之高阁。面对这种状况,特别要强调纪律,尤其是要加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行业纪律,对抓纠风工作不严肃、不认真、不得力,成效不显著的,我们要向当地党委政府及时反映情况,建议追究卫生部门有关领导责任。要建立巡视制度,围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开展巡查,监督检查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在贯彻中央的部署要求和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制定了哪些具体规定,解决了哪些突出问题,查处了多少违纪违法的人和事,取得了哪些成效,群众是否满意。对无视中央要求,继续发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要建议主管部门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来说,抓落实不仅是工作方法问题,更是一个工作作风、领导能力和精神状态问题。我们要树立主动抓落实、经常抓落实、反复抓落实、高标准抓落实的意识,要有食不甘味,寝不安席的精神,敢于面对工作中的困难,团结动员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务求取得明显实效。
 
    4、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监察队伍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中的一支冲锋陷阵的骨干队伍。卫生系统的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经常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各种困难,及时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纪检监察干部生活清苦、工作辛苦、办案艰苦,有时可能还不被人理解,甚至受到打击。我们要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多关心、多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宽松、和谐的环境,解除后顾之忧。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锻炼、培养和使用,建设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纪检监察干部站在反腐倡廉第一线,履行着党章和国家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按照“政治坚强,清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学习,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反腐倡廉工作能力。要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抵制各种腐蚀,自觉接受党委和群众监督。中央纪委监察部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各省(区、市)纪委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也要实行统一管理。驻卫生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在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方面会有一些变化。但履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职能没有变。卫生部党组和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党组要继续支持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驻卫生部门的纪检监察干部应积极探索新体制下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研究治本清源的途径和措施,进一步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北医新闻网摘自《卫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