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治普通感冒不再用抗生素

上海治普通感冒不再用抗生素

       普通感冒今后一般不再用抗生素治疗。为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控制病原微生物耐药性的产生,上海市卫生局颁布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并于3月1日起施行。

  《细则》明确规定,医生开处方使用抗生素时,必须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才能应用抗菌药物。

  而缺乏细菌及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以及病毒性感染者,都不能应用抗菌药物。例如普通感冒、麻疹、病毒性肝炎、灰髓炎、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有发热的患者,将不再用抗生素药物治疗。

  医生开处方使用抗生素时,还要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就不能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时,才可应用静脉给药,如病情好转能口服时,应立即改为口服给药。

  上海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去年共接到1.2万余起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其中一半是因滥用抗生素而引起的不良反应,造成患者过敏性皮疹和消化系统失调。

 
    (北医新闻网摘自 《人民日报》  2007-03-02 第0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