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成为北京市首批药物警戒站之一

人民医院成为北京市首批药物警戒站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北京市2008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59件13项工作要求,按照2008年度北京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安排,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并启动了我市首批药物警戒站。警戒站选定了10家三级甲等医疗机构,人民医院成为北京市首批药物警戒站之一。
 
       2008年12月25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了“北京市药物警戒站授牌仪式暨工作会”,人民医务处曹照龙副处长、药剂科李玉珍主任出席了会议。
 
       药物警戒工作内容包括监测不合格药物、不合理用药、药物治疗措施、中毒、药物滥用、药物与食物相互作用等方面,通过对药物安全性监测,综合评价药物风险效益,从而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药物警戒有利于实现“药品安全预警信号”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的目标,有利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发展。
 
      人民医院将以建立药物警戒站为契机,在院领导和全院医护人员的支持下,继续大力配合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有计划的开展调研、专业培训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药物警戒站相关工作。
 
(人民医院药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