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国际医院正式成为国家医保异地就医定点医院
继2月23日正式成为新农合跨省联网结报定点医院,2017年6月28日,北京大学国际医院正式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成为国家医保异地就医定点医院。
什么是国家医保异地就医定点医院?
简单来说,就是外地参保患者都可以在北京大学国际医院用医保直接结算!
具体来说,外地参保患者在参保地完成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并选定北京大学国际医院为外省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编码:1100001006748)的,持社会保障卡到我院住院就医,可享受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服务。患者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金额,无需再回参保地报销。
若需在北京大学国际医院享受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可通过掌握以下几个关键词,就可牢牢记住关键环节哟~
关键词:直接结算备案
直接结算备案是指经参保人员申请,由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将符合条件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纳入国家直接结算备案人员信息库。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登记,只有纳入了国家直接结算备案人员信息库的参保人员,才能够在本人备案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直接结算。
关键词: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作为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参保人员需持社会保障卡在异地直接结算备案定点医疗机构(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编码:1100001006748)实名就医,执行就医地相关流程。办理住院登记、出院结算等手续时,应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
关键词: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原则上应采取直接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参保人员只需与医疗机构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审核后与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员因故需全额结算医疗费用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按本市原规定流程手工报销。
采取直接结算方式进行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符合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执行北京市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其支付标准;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人员所在参保地相关政策。
(北京大学国际医院)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