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顺利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工作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根据北京市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17】29号),2018年1月1日起,整合北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标志着本市居民医保制度彻底打破城乡二元分割结构,城乡医保制度在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个方面将实现完全统一。
为保障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按照相关管理部门要求要求,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成立由党院办、医保办公室、财务处、信息中心、医务处、门诊部组成的工作组落实责任,分工协调,做好前期宣传工作,保障医保系统顺利升级,确保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顺利就医。
自2017年12月15日开始,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在门诊大厅、住院处大厅及门诊楼电子大屏等处张贴宣传海报,在门诊大厅办卡处设置城乡居民社保卡关联温馨提示,以保证患者知晓。在院内,通过院周会、医保专管员会议、微信等方式向全院进行宣传培训。同时,为方便联系,建立微信工作群,及时沟通联络。各部门及时收集遇到的各种问题,共同协商解决方案。在各方努力下,12月26日顺利完成系统升级,并在HIS系统增加城乡居民住院标识。12月31日至2018年1月1日,在实现并轨的关键时间点,医院相关部门都有专门负责人值守。
由于险种和政策的变化,需要对跨年住院病人进行分账,医保办公室从2017年12月25日开始,就每日统计北京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在院情况,通知病房相关注意事项。2018年1月1日,医保办、财务处住院结算科、信息中心进行分账测试,系统平稳运行,保证了跨年出院的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费用顺利进行分账结算。
在各部门通力协作下,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顺利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并轨工作,及时上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患者就医相关工作运行情况。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做出了贡献。
(人民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 宼思翀)
编辑:韩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