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新一届医学伦理委员会换届完成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伦理委员会)作为医院的常设机构,在医院相关部门指导和协助下开展日常工作,以《赫尔辛基宣言》中的伦理原则为指南,旨在为医院进行的涉及人体新药和医疗器械的临床研究的评审工作,以及涉及人体的科研项目提供独立的审查监督。

  2018年,在医院百年华诞之际,医学伦理委员会也开启了它新的篇章。第五届新任委员于2月13日下午在钟惠澜讲堂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姜保国院长,科研处副处长张华、梁公文、饶慧瑛,伦理办公室副主任母双,全体委员,伦理办公室秘书和工作人员以及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院长助理王天兵主持。

  王天兵院长助理在介绍了参会嘉宾后,对2018年伦理委员会的重大改革做了汇报,即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工作与伦理办公室的行政工作职能分开。王天兵指出:伦理委员会是受试者的保护神,其职责是对临床研究的科学性、伦理性进行审查。而伦理办公室将加强对内的管理以及对外的服务工作。为研究者与研究团队提供高效与专业的服务和帮助将是日后伦理办公室的重要工作。

  姜保国院长向出席会议的全体专家教授致以新春祝福,对大家在新春来临之际仍积极参加会议探讨科学与伦理问题表示感谢。作为首任伦理委员会的老委员,姜院长对第五届新委员及伦理办公室提出了两点工作要求与希望:伦理委员会是保护受试者的重要体系。每一位新委员都应兼任起保护受试者的职责,为受试者的安全保驾护航。同时伦理委员会委员也应为每一位研究者及研究团队提供良好的服务,鼓励专家及研究团队开展创新性研究,但同时也要确保其研究的规范性。研究者及研究团队需要在不违背伦理原则的情况下鼓励创新。伦理办公室要对每一份临床研究材料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提高行政服务意识,提高研究者对伦理办公室服务的满意度。

  第五届新任主任委员刘开彦宣读了党政联席会对伦理委员会第五届新委员的任命,并为全体委员颁发聘书,宣布第五届伦理委员开启新的篇章。

  为帮助新委员尽快进入工作角色,会议在仪式结束后,由饶慧瑛副处长和母双副主任分别做了题为《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及伦理问题》、《伦理委员的基本职责和工作流程》的专业培训。

  

  附: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第五届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名单

  

  (人民医院 医学伦理委员会 王方)

编辑:韩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