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完成药品目录调整工作
根据京人社医发〔2018〕40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要求,2018年4月1日起,北京市实施新版药品目录。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接到通知后,响应要求,立刻开始进行药品目录调整工作。
本次药品目录升级涉及药品种类繁多,包括药品库变更住院使用标识的44项,变更甲、乙类收费类别的45项,变更医保报销适应症的664项,任务重,时间紧。医院及时成立以张俊副院长为组长的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小组,制定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计划。医保办协同药剂科第一时间整理出医院药品变更目录,信息科制定信息升级方案,财务处、医务处、门诊部、护理部及相关科室做好应急预案。为医保系统升级、目录调整提供了坚实有效的保障。
为保障新的药品目录实施后顺利运行,相关部门也积极做好此次药品目录升级宣传工作。医保办、药剂科整理医院药品变更细目,并整理出此次药品目录变更中涉及的重点药品、注意事项,通过院周会、医保专管员群、医院网站OA发布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医保办工作人员也在相应负责的科室进行宣传、培训、答疑,并及时上报临床科室的反馈。
3月30日,医保办、药剂科、信息中心建立了药品升级预备库,更新了药品适应症提示、诊断校验、身份校验等系统,并对本次变更的药品逐一测试,在医生工作站中是否可以准确开立处方。3月31日23:45,全院医生工作站暂停开立医嘱,等待目录变更;23:50,系统切换成功;4月1日0:00,系统验证完毕无异常,药品对照工作也同时完成;随后,医生工作站陆续恢复正常运转。此次药品目录调整工作顺利完成。
思想上的高度重视,行动上的协调一致,作业现场的有序调度,保障了本次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的关键顺利完成。医保药品目录的动态调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不断规范和完善医保用药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也将继续依据上级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各项医疗改革措施,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人民医院)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