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通过“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复审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继2015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后,2017年顺利通过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于2018年6月14日在国家卫健委文明办举办的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培训班上获得表彰。

  “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是中央文明委授予创建单位的最高荣誉。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继续保留荣誉称号,是医院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创新发展的又一丰硕成果,是对医院医教研管全方面工作成绩的肯定,是全院职工精诚团结、无私奉献、共同努力的结果。

  一直以来,医院在不断提升医疗、教学、科研、管理水平的同时,全面深入地开展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发挥精神文明建设在医院发展建设中的推动作用、在优质服务中的激励作用、在队伍建设中的凝聚作用,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医院各项工作全面持续发展。

  医院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医院的向心力;以文化建设为切入点,定期举办“分享在三院”活动,把文化建设和职工素质教育紧密结合,强化医学人文,营造和谐、进步、温馨的工作生活氛围;同时医院将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落实到医院服务的各个环节,积极调动科室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提升医院优质服务水平;落实医改,探索公立医院改革,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探索实践志愿者工作,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倡导文明新风尚。

  下一步,医院党委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北大“双一流”的建设进程中,在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北医三院)

编辑:韩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