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次党代会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分配原则

第十一次党代会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分配原则

 
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和分配原则主要包含如下内容:
 
(一)代表名额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要求,党代会代表名额一般为100—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目前,医学部党委下属14个基层党组织,334个党支部,共有党员6036名,其中正式组织关系在医学部的正式党员为5886名,经请示北京大学党委,同意医学部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名额约为290名,平均每21名党员产生1名党代表。
 
(二)构成比例
 
        本次党代会党员代表构成比例为: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60%左右,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占25%左右,学生代表占8%左右,离退休代表占7%左右,妇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35岁以下的代表应占一定比例。上述比例均为指导性意见。
 
(三)分配原则
 
        党员代表名额的分配,参照上述各方面的比例要求,按照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以及工作需要确定。
 
        根据这个原则规定,北京大学医学部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名额分配如下:第一医院57名,人民医院40名,第三医院41名,口腔医院23名,肿瘤医院14名,第六医院6名,基础医学院31名,药学院16名,公共卫生学院14名,护理学院4名,公共教学部5名,医学部机关21名,医学部后勤6名,医学部产业3名。
 
(医学部党委组织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