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大医院规模将被控制
卫生部:大医院规模将被控制
记者白剑峰报道:卫生部日前在京召开2006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推进城市医疗体制改革成为今年十大卫生工作要点之一。卫生部要求控制大医院规模,对公立医院开办特需医疗服务进行干预,并严禁医生收入与业务收入挂钩。
将重点巡查三级大型医院
卫生部决定,将设立专门的医疗服务监督机构,会同各地建立对医院的评价和巡查制度。
这一专门机构将重点巡查三级大型医院,主要检查医院在规范服务收费、监督合理用药、规范内部收入分配、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取得了什么实际效果,群众和媒体有什么反映等等。对执行不力的医疗机构要通报批评,直至追究领导责任。
特需医疗床位数禁超10%
对公立医院开办的特需医疗服务进行干预和调控被列入探索解决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措施之一。卫生部要求,用于特需医疗服务的病床数不得超过总床位数的10%。同时,公立医院从事特需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除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外,应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用于解决困难人群的特殊困难。属于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通过民政部门救助经费解决;不属于救助对象的,通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或社会捐助资金解决。对于危重病人和需要救助的病人,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绝不允许见死不救。
选择医院建立平价病房
卫生部提出,各地市应选择部分公立综合医院,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主要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保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及老人、儿童服务。对平价医院实行预算式全额管理,收入上缴,支出由政府核拨。
禁止贷款购置大型设备
为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卫生部今年将从严控制大型医院建设规模,禁止医院擅自利用银行贷款和社会融资购置大型医疗设备,严格医院高新技术和设备准入。
“大医院再多,也不能适应13亿人的需要。”卫生部部长高强在会上指出,发展一家大医院的资金,可发展100个、1000个甚至上万个基础医疗体系。而大医院贷款购买的大型设备也是增加百姓看病费用的一个原因。
(宣传部摘自《人民日报》2006年01月09日 第十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