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强:医药购销商业贿赂成顽症根本原因是查处偏软

高强:医药购销商业贿赂成顽症根本原因是查处偏软

   
    3月28日,卫生部部长高强在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说:

    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由来已久,成为顽症,根本原因在于政府主管部门法律意识淡薄,依法履行职责不到位,查处偏软偏宽

  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加剧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败坏了卫生行业和医务人员的形象,是造成医药管理混乱、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必须坚决治理。

  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形式多样、危害严重。主要表现在:第一,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以回扣等商业贿赂为手段,向医疗机构推销质次价高甚至假冒伪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导致医药服务价格不断攀升,直接损害广大患者的利益;第二,一些医务人员为获得回扣、提成,滥用某些药品和高值耗材,既损害患者健康,又加重患者经济负担;第三,严重腐蚀了医疗卫生队伍,一些医务人员成为不法企业的代言人,滋生了腐败和经济犯罪。

  虽然行贿和受贿是双向行为,是构成商业贿赂的两个方面,但商业贿赂的恶果是通过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通过医疗服务和处方开药,最终把负担转嫁到患者身上的。可以说,如果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能够抵制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贿就失去了生存的条件;如果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为了一己私利,乐在其中,推波助澜,商业贿赂就会畅通无阻。

  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由来已久,成为顽症,根本原因在于政府主管部门法律意识淡薄,依法履行职责不到位,查处偏软偏宽。对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必须有清醒的认识,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维护医学圣洁出发,坚持眼睛向内,从我做起,务求成效。

 

(北医新闻网摘自《人民日报》2006年03月29日 第十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