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提案工作知识问答
教代会提案工作知识问答
发布日期:2008-01-15
一、 什么是提案?
答: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在广泛征集教职工意见,经过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学校的改革、发展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按规定程序提请教代会讨论,并转交学校相关部门处理答复的意见和建议。
二、提案工作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
答:提案工作是教代会行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广大教职工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具体表现,是进一步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广泛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激发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群策群力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的重要途径。
做好提案工作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提案的处理工作,有些问题的解决不可能一步到位,但要给予答复和说明。
三、谁能当提案人?如何填写提案表?
答:提案人必须是本届教代会的代表,提案表中必须有一位代表为提案人,另有二位以上的代表为附议人,提案要求一事一案,建议具体可行,字体书写清楚,提案一式二份。
教代会代表应关心学校的改革与发展,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征集教职工的意见与建议,提出切实可行的、具有建设性的提案。
四、提案应包含哪些内容?
1、可以对涉及学校改革和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建议。
2、可以对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它事项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
五、提案的审理有哪些环节?
答: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征集的提案进行审理,对不合格的提案加以说明后退回提案人,对合格的提案进行(1)立案、编号登记造册;(2)归纳、统计、分析;(3)对内容相同的提案合并后,集中进行答复和处理。
六、职能部门如何受理代表提案?
答: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重视教代会提案,保证提案办理质量,积极稳妥地做好提案的处理、答复工作,提案办理要有单位领导分管,指定专人负责,要按照提案解答处理的期限规定作出及时细致的答复,如遇客观原因无法做到及时处理的,要说明具体的原因。
(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