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有一种“歧视”叫尊重
《中国教育报》:有一种“歧视”叫尊重
发布日期:2009-05-07
北大医学部日前公布的招生体检中规定,肝功能异常、体重超标以及低于1.60米的男生和低于1.50米的女生,将受到“不录”或“慎录”的限制。该规定被指存在招生有一种“歧视”叫尊重 。
不可否认,公民受教育的权利是平等的,以培养人才为己任的大学自然也应该对所有考生一视同仁,保证考生公平公正地实现受教育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大学就不能对考生的体格和健康状况作出要求。
实际上,对于考生报考高校的体检要求,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有《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指导意见》,对于不同的学校和专业特殊情况,对考生的一些体质和健康状况有专门的要求。由于医生是个特殊的职业,面对的是成千上万病情变化多端的患者,所以相对来讲,医学生的体检标准较之一般院校要严格许多,比如肝功能异常、高度近视、色盲等情况,就不符合医学生的体检要求。
北大医学部规定的体检标准中的一些规定,其实也正是基于医学生的特殊情况来制定的。试想,如果医生肝功能异常,在医疗活动中,就很有可能对患者造成传染;如果医生身高过低,在进行手术、急救等医疗活动时也会受到很大限制。这种对医学生健康的严要求,其实正是对患者的尊重,因为只有先保证医生的健康和体质达标,才能使医生有精力和能力去救护患者,同时也防止因为医生的某些疾患或体质状况造成对患者救治的失误或延误,以及其他的不良影响。
如果说医学院校对医学生的一些严格体检标准是“歧视”的话,那么这种“歧视”正是对广大患者的尊重,对部分人的不公平也正是为了保证大多数人的健康。同时,这也是高校自主招生的一种权限。当然,医学院校在制定这些规定时,要严格遵循有关规定,同时要对自己的规定做到透明和合理,以防出现误读的情况。
(来源:《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