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将开展新医改绩效评价

卫生部将开展新医改绩效评价

      本报讯  (记者孔令敏)为实时了解医改阶段性成果,及时发现改革中的问题,为决策部门调整和完善政策措施提供循证依据,卫生部委托统计信息中心制订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监测与评价方案》,并将在卫生信息系统比较健全的上海市和湖北省开展试点研究工作。这是记者12月3日在中国卫生服务调查研究与医改监测评价高层研讨会上了解到的。

  据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调查与评价处处长徐玲介绍,医改的监测评价体系包括:卫生部门年度医改工作进展监测评估报告,每年两次的典型案例研究,3年至5年1次、共含18项指标的医改绩效评价。医改绩效评价体系初步确定了6类、18个指标,其中可及性提高指标3个:医疗保险参保率、家庭卫生支出占收入的比重、20分钟内可到医疗机构的住户比例;质量改善指标4个:高血压病人管理率、孕产妇产前检查率、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基层卫生机构输液率;费用指标2个:医院次均住院费用、基层机构次均就诊费用;健康改善指标4个: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肺结核报告发病率、高血压—脑卒中死亡率;满意度指标2个:医疗服务综合满意度、居民满意度;风险保护指标3个: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因就医花费致贫率。这些指标中只有针对医改进展情况的居民满意度一项没有基线数据,因此,要求各地1年至2年要开展1次,以便及时了解群众对医改的看法和满意度。

  中华医学会副会长刘俊在评价这项工作时说,当前医患关系已从过去的病人和医生之间的单纯关系,发展成为对整个医疗体制问题的复杂反映。因此,在医改监测评价体系中,居民满意度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指标。同时,医改的最终目标是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因此,居民满意度是评价新医改——这场“足球比赛”成功与否的“临门一脚”。 

来源:健康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