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纯理同志被授予海淀区第六届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宋纯理同志被授予海淀区第六届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为了推动海淀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不断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2009年11月27日,海淀区委区政府召开了第六届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了40个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159名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第三医院宋纯理同志被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宋纯理同志作为中组部、团中央组织的第八批博士服务团成员在青海大学医学院挂职任副院长。挂职期间,他在青海大学医学院的专业设置,图书馆的电子信息化建设,邀请北京知名医学专家赴青海讲课、会诊、手术,争取医学院的优秀教师到北京大学进修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他的突出表现得到挂职地区领导的积极认可,促进了青海大学医学院相关工作的稳步推进。

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