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主持召开北京市护理院试点工作论证会
护理学院主持召开北京市护理院试点工作论证会
2009年12月28日,北京市护理院试点工作论证会在北京大学医学部会议中心召开。规划和设置护理院,为疾病恢复期和需要长期护理的患者提供以生命支持为主的医疗服务和连续、规范、专业的护理服务,是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调整公立医院的布局和规模,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建立区域医疗中心/医学中心、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和护理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工合作的服务模式,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举措。受北京市卫生局的委托,北京大学护理学院承担了护理院试点项目的研究工作,项目将研究制定北京市护理院的设置标准、管理体系、出入院指标、服务标准、筹资渠道、付费机制等。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对护理院患者出入院标准和评估进行专家论证,北京市卫生局医政处副处长陈静、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护理中心主任巩玉秀、中华护理杂志总编辑刘苏君、北京市护理工作者协会会长李淑迦以及来自综合性医院、老年病医院和西城区试点医院的专家应邀参加了此次论证会。
论证会由项目负责人北京大学护理学院尚少梅教授主持。陈静副处长首先介绍了设置护理院的意义和护理院试点工作的背景,并充分肯定了北京大学护理学院在试点工作中所做的大量前期工作。项目组主要成员北京大学护理学院王志稳副教授向与会专家详细介绍了国内外护理院患者评估体系,通过对国内外护理院评估体系的比较分析,提出北京市护理院入院标准和患者评估体系的建议方案。在随后的讨论中,专家们对建议方案给予了充分的认可,并提出了诚恳的建议,对每个项目进行了客观、认真的论证。项目组将根据专家的建议和意见尽快修改和完善方案,进一步推动北京市护理院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
北京大学护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