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成立受试者保护工作体系(图)
北京大学成立受试者保护工作体系(图)
北京大学受试者保护工作体系10月18日宣布成立。北京大学受试者保护工作体系领导小组组长、医学部副主任方伟岗在成立大会上介绍了北京大学受试者保护工作体系的成立背景;卫生部科教司司长何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许嘉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医学科学部副主任董尔丹、卫生部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副会长祁国明、教育部科技司基础处处长李渝红(代表教育部科技司谢焕忠司长)等到会讲话,对北京大学成立受试者保护工作体系予以充分肯定。
据悉,受试者保护工作体系是目前国际知名生物医学科研机构在加强医学研究管理和促进受试者保护方面通用的有效工作模式,也是一个医学科研机构是否堪称世界一流的具体体现。北京大学成立了由7个要素组成的受试者保护工作体系:生物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质量保证办公室、科研伦理培训与研究中心、数据安全监测委员会、生物安全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利益冲突与科研诚信办公室。该体系将本着人文、科学、规范、高效的宗旨,通过为研究者提供高质量和多渠道的培训,对研究方案进行独立、及时和高效的伦理审查,对研究过程进行伦理监督,对未来临床和科研领导者的能力培养和维护科研的诚信等,全方位对受试者的权益进行保护。
据方伟岗介绍,受试者是科研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不仅是被动承担研究的载体,也是创新和互动式的研究中的合作者。人文、人道地对待受试者,是基本的科研道德要求,只有保证医学研究按照符合伦理规范的轨道健康发展,才能实现它的真正社会价值。
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医学部常务副主任柯杨在致辞中,希望“北京大学受试者保护工作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有助于有效提升北大的科研能力和激励科研创新,为切实贯彻和落实“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发展战略做出实在的贡献,不辱北京大学在21世纪的医学发展中的受试者保护建设方面完成我们的历史使命。
会上,柯杨、方伟岗等为新一届伦理委员会顾问、委员会委员颁发聘书。北京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顾问李本富教授宣读了原北京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现名誉主任委员彭瑞璁教授的贺信。
北京大学生物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医学部伦理教研室主任丛亚丽和美国Duke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主席、北京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顾问Prof. John Falletta分别作了“中国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的历史、现状与发展设想”和“国际医学伦理审查的发展趋势和对在发展中国家开展生物医学研究的挑战”的报告。医学部科研处处长沈如群主持会议。
(宣传部 傅冬红 科研处 赵春晖/文 宣传部 黄大无/摄影)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