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教工参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咨询日活动(图)
医学部教工参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咨询日活动(图)
发布日期:2012-05-17
5月10日上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月启动仪式暨大型咨询日活动在劳动人民文化宫举办,人力、卫生、安监、工会部门负责人及法律专家在现场提供了咨询服务,医学部工会副主席刘穗燕、女教职工委员会主任袁小平及女教职工委员等10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相对于1988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特别规定》扩大了适用范围,完善了监督管理体制、职责和执法主体;强化了用人单位的责任义务,明确了处罚标准。《特别规定》不仅适用于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所有用人单位及女职工,还覆盖了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
针对新形势下女职工劳动保护出现的问题,近年来,市总工会从源头上维护女职工的利益,先后参与了《北京市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立法调研及宣传。《特别规定》推出后,得到了广大女职工关注。 全总、市总要求从即日起至6月10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活动。
(医学部工会)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