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自行研发的特殊病种患者电子标识相关程序正式上线

 ——特种病人有了“特”权

        经过近三个月的前期筹备,由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财务处、医学信息中心等科室共同研究、开发的特殊病种患者电子标识相关程序正式上线,从2015年6月25日启用到现在,已经让医院近1800名特殊病种患者在门诊方便就医,真正感受到了“特”权。

  特殊病种患者,常简称为“特种病人”。北京市医保规定,符合办理特殊病种有六种,分别是: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用药、肝移植术后抗排异用药、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

  以往,为保证特种病人身份和开具诊疗项目的准确性,他们来院就诊时,需要持医生开具的处方及检查项目到医保窗口审核盖章,再去门诊“特殊病种患者专用收费窗口”缴费。这样,此类患者从就诊到最终取出药品,需往返于门诊楼与住院部之间,环节既繁琐又复杂。为简化特种病人的就医流程,真正为病患着想,财务处在门诊一层专门设置了“特殊病种患者收费窗口”,医学信息中心与医疗保险办公室、财务处等科室共同探讨研发了方便可行的“特殊病种患者标识公共服务平台”。


  该平台的建立,不再让患者多跑路。由医疗保险办公室工作人员将特种病人信息录入保存后,患者在挂号处挂号、门诊就医时,系统就会自动弹出提示信息,提示医师“该患者为特殊病种患者”。同时在挂号条上增加了“门诊特殊病”标识,在门诊处方上增加“医保【特】”字 标识。这样一来,特殊病种患者就可以直接持标有“医保【特】”字的单据处方到“特殊病种患者收费窗口”进行缴费。


  为保证新流程的顺畅运行,电子标识上线前,医疗保险办公室工作人员通过短信、电话询问、医保业务组件排查筛选等方式收集更新了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的特殊病种患者基本信息,并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特殊病种患者就诊新流程,为后期的流程转换做了充足的准备。


  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特种病人感受到新就医流程带来的高效与便捷。在今后的工作中,医院将继续秉承“本仁怒博爱之怀、导聪明精微之智、敦廉洁醇良之行”之院训,本着不断满足患者需求、持续改善服务质量的理念,实实在在为患者行方便。          

  (人民医院 陈浩)

编辑:韩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