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系列督导启动

  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是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6个部门联合重磅推出的“品牌工程”。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督导的通知》的安排,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全国31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40个试点分为10组,在2015年10-11月进行集中督导。北大六院党委王向群书记担任试点工作专家指导组组长,姚贵忠副院长、于欣教授、公共卫生事业部马弘主任和马宁副主任为试点工作专家指导组成员。公共卫生事业部吴霞民老师等5人为联络员,每人负责2组,全力组织开展督导工作,负责资料的收集、前期准备、统筹协调、督导报告撰写等。

  目前已督导过的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地区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湖南省常德市、山东省枣庄市、天津市东丽区以及上海市徐汇区、长宁区、虹口区、杨浦区、嘉定区、松江区等10个试点地区。督导过程中,督导组与试点地区进行多部门座谈,并深入街道、乡镇现场查看基层精神卫生工作,在深入了解试点工作现状的基础上,剖析存在的问题、总结亮点及经验、提出改进建议。其他30个试点地区的督导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有序筹备和开展。

  试点工作受到了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试点地区的不懈努力和专家们的全力指导是试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的基础。           

  (北大六院 王勋 何小璐)

编辑:韩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