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辅导员发展中心举办6月份学生工作专题培训

  2016年6月13日,医学部辅导员发展中心如期举办2016年6月份的辅导员培训活动。本次培训活动以辅导员成长和学生工作中的法律问题为主题。各学院(部)、临床医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负责人、部分专兼职辅导员参加了本次活动。本次专题培训由医学部学工部常务副部长、教育处副处长李红主持。

  首先进行的“辅导员成长”为主题的单元中,两名辅导员代表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分享。教育处预科管理办公室主任李峰,概括了参加教育部第140期全国高校辅导员示范培训班的学习收获。李峰老师结合近期学生网络舆情问题,介绍了应对网络舆情的原则,提示辅导员针对网络舆情提高综合应对能力,并着重强调了“第一责任人在第一时间赶到第一现场,说好第一句话”的四个第一原则。随后,来自第三临床医学院的学生党总支书记李颜老师,回顾和归纳了获得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后,自己从事学生工作的成长历程以及心得体会。她将自己的职业成长过程概括为懵懂期、蜜月期、挫折成长期和理性成长期,结合每一个时期从事学生工作中的案例,李颜老师分享了工作中的思考、感受、挫折和收获,每一名辅导员都能从她分享的故事中看到自己从事学生工作的缩影,也许大家遇到的问题和工作经历不尽相同,但陪伴学生共同成长的幸福感和自豪感却是相通的。

  随后是针对学生工作中的法律问题的分享与讨论。来自公共卫生学院的学办主任张景怡和北京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的学生党总支副书记石建春,分享了学生日常工作中与法律相关的案例,并重点介绍了需要着重关注的问题,如证据留存、痕迹管理、坚持原则、沟通方法、沟通技巧,与此同时也提出了很多辅导员在从事学生工作时面临的法律方面的迷茫和困惑。北京大学卫生法学副教授、医学部法律事务小组成员、公共教学部院长助理王岳老师就学生工作中的法律问题进行了专题报告。他首先解读了高校的法律属性,随后结合高校学生事务重点解读了什么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权利与权力的关系、法阶、《证据法》以及《精神卫生法》的讲解,给辅导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理课;而“法无明文禁止、公民可为之。法无明文授权,政府不可为之”,“距离原则”,“留证原则”,“痕迹管理”,“程序正义”等理论则从法律的角度向所有学生工作者揭示了如何处理学生事务相关问题、如何明辨工作界限、谈话和沟通中有哪些技巧。而王岳老师针对教育处学生教育办公室提前收集的各学院学生工作中的法律问题的解答,则是对很多长期困扰辅导员工作的法律问题的清晰、明确的回应。很多参加培训的辅导员反馈“法律意识提高了,明确工作中的界限和原则了,清晰的知道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应该如何回应和处理了。”

  培训会最后,学工部常务副部长、教育处副处长李红进行了总结发言。她代表辅导员发展中心对于辅导员的分享以及王岳老师的报告表示感谢;鼓励辅导员抓住医学部学生工作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提高工作能力和理论修养,努力成长为专家型辅导员;以法律的智慧,助力医学部学生工作的不断发展。

  (医学部教育处 学工部)

编辑:韩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