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开展2018年岁末年初实验室安全检查

  2019年1月2日至8日,根据《关于开展医学部2018年岁末年初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的工作安排,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8〕197号)、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联合保卫处,对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人文学院和药物依赖研究所的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检查,设实处崔洪伟副处长、实验室管理办俞赤卉、许立森和保卫处王建生等老师检查了近百个实验室,基础医学院祝虹副院长、药学院郭敏杰副院长、公共卫生学院任涛副院长、护理学院周婧副院长、医学人文学院韩巍副院长参与了检查工作。

  检查发现,主要承担教学任务的实验室如护理学院、人文学院等管理较好,实验室干净整洁,安全隐患较少;而从事科研工作的实验室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如实验室管理制度缺失或未落实、缺乏较完善的安全责任体系、无安全相关准入制度和培训要求;实验场所空间有限,冰箱及废弃物占用消防通道;在用电安全方面存在插线板老化、不能正确使用插线板、线路老化等隐患;化学试剂管理不规范,部分实验室有易制爆、易制毒等危化品管理不规范问题,发现爆炸物;特殊设备管理不到位;实验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等等。

  1月4日下午,医学部副主任张宁巡视了药学楼和中心楼部分实验室,张主任强调,安全重于泰山,实验室安全是目前最重要的任务,希望各学院党政班子要高度重视,形成学院自查机制,拿出具体的整改措施,不仅仅写在纸面上,更要落实到行动上,分阶段逐步完成各项整改工作,最危险、最容易整改的先做,逐步解决因条件所限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障实验室运行。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已将检查意见及改进建议,与各学院主管领导进行充分沟通,希望各实验室针对薄弱环节,立即采取措施,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成立院系级安全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学院实验室安全;加强制度建设,尤其是在实验室层面的具体落实措施;注重对学生日常安全意识的培养,如在学生组会时增加安全讨论环节等;增加人员、经费投入,要充分利用学校资源,如修购项目申报等机会,统筹考虑学院安全设施改造;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及校园安全稳定,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今后,实验室安全检查、巡查工作将常态化。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