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完成

2019年8月—10月,学生工作部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47号)和《北京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2015年9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经过学校内部个人申请、院系初评及公示、学工部审核、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校内公示的“五道关”和教育部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全国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核的“三道关”,本学年北京大学共计813名学生获评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

今年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整体平稳,评审过程重点突出、亮点鲜明。

在初评工作中,院系逐渐形成了党政领导一把手挂帅、师生代表全流程参与、选拔机制不断优化的评审模式。各院系依照相关规定组成院系内部评审小组,组长主要由党政一把手、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或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其中党政一把手担任组长的院系占总数的55%。同时,评审小组成员还包括教师代表、学生代表、辅导员、班主任等,参与群体覆盖性更广、代表性更强,也更贴合各个院系的实际情况,从而能够更全面的评价申请学生。院系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培养不同阶段,灵活选择评审方式,不断推进评审育人探索:超过50%的学院采用了差额评审这一更具竞争性、激励性的评审方式,部分院系国家奖学金评审在全院系公开答辩,有效实现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公开和学生的整体参与率,将评选与展示相结合,评奖过程的育人成效突出。

在评审过程中,学生工作部一直坚持着评审信息全面公开、意见渠道通畅、评审标准严格执行的工作原则。一方面广泛接受师生反映相关情况,密切关注未名BBS、P大树洞等网络公共信息平台,对师生意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院系沟通协调,督促解决;另一方面严格审查候选人资格,对不符合标准的或存在特殊情况的,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采取顺序替补等方式予以处理,坚决做到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为评审工作保驾护航。

评审工作中,已经形成思想引领、学业过硬、全面发展的评审导向。

本、硕、博共计813名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有85.9%学生同时获得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校级奖励提名。获奖同学学业成绩均在各院系名列前茅,研究生群体学术科研成果普遍较为突出,有20名学生以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在高影响因子期刊(IF>10)发表论文,25人获国家发明专利,博士研究生中以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成果的学生比重超过66%。此外,许多获奖同学积极参加“鸿雁计划”“力行计划”等社会实践项目和志愿服务活动,身体力行地“以青春的我,奉献最爱的国”。另有70余位同学,参加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日群众方阵、合唱、联欢、志愿者等活动,不仅展现了新一代青年阳光自信的精神风貌,更加彰显了优秀北大学子的拳拳爱国之情。

法学院2016级本科生曹湘宸在申请材料中写道:“我会继续在法学的台阶上拾级而上,做一个自强不息、不断前进的攀登者,做一名立志、修身、博学、报国的北大人。”数学科学学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陈炜蓉写道,获得国家奖学金激励她要“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第三临床医学院2017级博士生海宝写道,要“以健康的身体,精湛的医术,为北大争光,为祖国添彩,为人民造福”。

10月17日下午,北京大学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会议于燕园大厦1310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秘书长安钰峰主持,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代表、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出席会议。针对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安钰峰指出,国家奖学金不仅金额高,而且荣誉重,评审既是对学生综合素质优中选优的筛选,也是对院系和学生工作部工作的检验。

国家奖学金评审不只是选出最优秀的学生予以奖励,更要发挥国家奖学金指挥棒和风向标的引导作用,要为北大的立德树人、选才育人工作服务,激励全体同学全面发展,为国家、民族、社会贡献属于“圆梦新一代”的青春力量。

(北大新闻网)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