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在CPA年会上公布精神医学伦理审查学术标准
2020年11月21日,由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承办的精神医学伦理审查标准学术专题会在山东济南召开的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第十六届年会上成功举办。多位领导、专家带来了高水平的伦理讲座与案例分析。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副院长孙洪强主持本次专题会,他首先介绍了各位与会领导、授课专家,并宣布精神医学伦理审查标准学术专题会正式开始。
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第六医院院长陆林教授致辞。他首先回顾了精神医学伦理发展的历程,从世界精神病学协会(WPA)发布的《夏威夷宣言》和《马德里宣言》-规范了精神科医生临床实践和科学研究的行为,到2013年中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强调了精神障碍患者的自主权,强调了保障精神障碍受试者权益对精神医学健康发展的重要性。本次精神医学伦理审查标准学术专题会,是在国家伦理规范发展与精神医学伦理研究进展的基础上举办的,整合以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牵头的北京市伦理多中心研究的成果,构建精神医学伦理审查的标准体系,更好的保护精神医学研究涉及的弱势群体。希望全国精神科医师重视精神伦理学的发展,加强沟通交流,为推动临床与科研工作更高水平的发展作出贡献。
随后,陆林院士、李义庭理事长、孙洪强副院长、王雪芹主任共同按下公布球,正式开启精神医学伦理审查学术标准的公布序幕,本次会议对精神伦理学的发展具有标志性的意义。
接下来是授课环节,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处处长宋玫远程作了题为“医学伦理管理和审查质量提高项目规划与成果”的报告,讲解了北京市医药健康科技创新的总体布局,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在科研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给予了高度评价,提出“两促进、两保护”的伦理定位。总结了北京市医学伦理审查质量提高项目的成果,对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牵头的、陆林院士作为机构负责人、孙洪强副院长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多中心精神医学伦理审查标准的研究给予了高度评价,《涉及精神障碍临床研究的伦理审查指南》进行北京地区的推广研究,将促进精神医学科研工作的健康发展,希望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在精神伦理学的发展中继续贡献力量。
首都医科大学教授、北京医学伦理学会理事长李义庭教授报告的题目是“建设规范化弱势群体受试者保护体系的探索”,他从五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讲解:机构伦理委员会定位、受试者保护体系、参与方的责任、受试者为弱势群体的项目审查和受试者风险评估。提出纳入弱势群体的研究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可开展:第一,必须用弱势群体才能解决科学问题;第二,要有针对本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原则,提出创建“三全一通”受试者保护模式的新理念。
北京大学医学部教授、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候任主任委员丛亚丽教授远程作了题为“对权威的服从”心理学实验-案例分析,以生动的描述,专业的讲解,透彻的分析了国外著名心理学实验的伦理问题,提出伦理边界的问题,并提出精神科医生的职业素养需要注重伦理意识的培养,这对精神医学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北大六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主任张鸿燕讲座的题目是“新版GCP和药物临床实践”,对2020年7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实施的《药物临床质量管理规范》(GCP)中的伦理委员会与伦理审查的规定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结合伦理审查的实践进行分析,提出药物临床试验须遵循伦理审查的规范。
北大六院伦理办公室主任王雪芹代表北京大学第六医院伦理委员会机构负责人陆林院士和北京市“医学伦理管理和审查质量提高项目”负责人孙洪强主任委员,作了题为“精神医学伦理审查学术标准的研究”的报告。汇报了研究的概况、研究的内容和研究成果:精神医学伦理审查学术标准体系。展望了“医学伦理管理和审查质量提高成果推广项目”的工作,希望可以加强合作,共同推动精神医学伦理规范的建设与实践。
最后,孙洪强副院长就各位领导、专家的精彩纷呈的讲座进行了总结,感谢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领导与推动,感谢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本届大会主办方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的支持,北京医学伦理学会、各研究单位和多年来为精神伦理学发展作出贡献的全国同道,希望未来加强协作,遵循伦理规范,共同推动精神医学健康发展。
(来源:北大六院伦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