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第171次会议

2025年1月3日下午,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171次会议在光华楼203会议室举行。校长、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龚旗煌主持会议,常务副校长、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乔杰,副校长、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王博、张锦等共20名委员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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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会议审议了北大2025年1月批次学位授予工作,医学部、研究生院分别汇报了本批次拟授予学位的总体情况,相关分会负责人重点汇报了学位论文审核和修改把关情况;学位办公室汇报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对学校学位工作基本规章制度进行全面修订的进展情况。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通过本批次学位授予名单,审议并原则通过《北京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及《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及议事规则》,并要求根据委员们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完善后提交学校审议。

龚旗煌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对高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具有重要的指导性意义,学校的学位工作要始终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不断完善机制和方式,在学生权益、程序正当、质量保障等方面落实做细,进一步支撑高水平人才自主培养体系建设。

(北大新闻网)

编辑:玉洁